发明名称 高压气体放电灯管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32670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01
申请号 TW092135830 申请日期 2003.12.17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麦可 哈其;彼得 波司马
分类号 H01J61/00 主分类号 H01J6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具有放电空间(2)的高压气体放电灯管,该放电空间具有在该灯具的操作位置中最低的一底部表面,而该底部表面包含一提高的中心第一部分,该第一部分系由相对降低的第二部分所包围,其中在该第一部分及该灯具操作期间所形成的一发光电弧(21)之间的距离小于该放电空间(2)的一上壁(12)及该发光电弧(21)之间的距离,及其中,减少在该放电空间(2)中的光产生物质的量以防止因该灯具在操作状态中由未挥发的光产生物质造成该发光放电电弧(21)之部分及/或该等电极(3)之部分模糊,但该量仍足够大以能够使得该等物质在该灯具的该操作状态中未完全挥发。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压气体放电灯管,其中该放电空间(2)不含水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压气体放电灯管,其中该放电空间(2)之该容量系接近18 μl。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高压气体放电灯管,其中该光产生物质之该数量系接近200 μg。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高压气体放电灯管,其中该提高的中心第一部分相对于周围的该等第二部分提高接近1m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压气体放电灯管,其中该放电空间(2)包含一稀有气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高压气体放电灯管,其中该稀有气体为氙气,该氙气具有一氙气冷压力系在接近8巴与接近20巴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高压气体放电灯管,其中该氙气冷压力系在接近10巴与接近15巴之间。一种照明单元,其具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压气体放电灯管。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