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机动车辆的具有燃烧空气醚熏蒸的自点火内燃机和在机动车辆的自点火内燃机中用于燃烧空气醚熏蒸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带有燃烧空气醚熏蒸的自点火内燃机(10),其中为了进行醚熏蒸,沿流动方向设有用于烷醇燃料的供应装置(1、2、3)、用于冷却在内燃机(10)燃烧时产生的废气的一部分并用于在吸收在冷却废气时散发的热能的情况下使所供应的烷醇燃料蒸发的废气热交换器(4)、和用于使蒸发的烷醇燃料脱水成醚的催化器(5),其中所述供应装置(1、2、3)、废气热交换器(4)和催化器(5)以这样的方式构成和与内燃机(10)的燃烧室连接,使得用于内燃机(10)点火所需的燃料的一部分通过对燃烧空气的醚熏蒸在混入在废气热交换器(4)中冷却的废气的情况下供应给内燃机(10)的燃烧室。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在机动车辆的自点火内燃机中用于对燃烧空气醚熏蒸的方法。
申请公布号 CN10186860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0.20
申请号 CN200980101039.X 申请日期 2009.07.08
申请人 曼恩载重汽车股份公司 发明人 J·埃伯哈德
分类号 F02M25/07(2006.01)I 主分类号 F02M25/07(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谢志刚
主权项 用于机动车辆的带有燃烧空气醚熏蒸的自点火内燃机(10),其特征在于,为了进行醚熏蒸,沿流动方向设有用于烷醇燃料的供应装置(1、2、3)、用于冷却在内燃机(10)点火时产生的废气的一部分和用于在吸收在冷却废气时要散发的热能的条件下使所供应的烷醇燃料蒸发的废气热交换器(4),和用于使蒸发的烷醇燃料脱水成醚的催化器(5),其中所述供应装置(1、2、3)、废气热交换器(4)和催化器(5)以这样的方式构成并与内燃机(10)的燃烧室连接,使得能够将内燃机(10)点火所需的燃料的一部分通过对燃烧空气的醚熏蒸在混入在废气热交换器(4)中冷却的废气的情况下供应给内燃机(10)的燃烧室。
地址 德国慕尼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