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现场取证设备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现场取证设备,该现场取证设备至少包括摄像头与音频采集麦克风,所述摄像头和音频采集麦克风分别与一个发射电路板连接,所述摄像头和音频采集麦克风采集的视频与音频信号可通过该发射电路板传输给至少一个手持无线接收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这种现场取证设备,当执法人员佩戴头盔在事故现场进行取证时,摄像机与主机分开,有效减轻了民警负担;固定在帽子上,无需手持操作,与人眼同步录像,解放了双手,使工作效率和专业形象得到提升。 |
申请公布号 |
CN20161190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0.20 |
申请号 |
CN201020102337.0 |
申请日期 |
2010.01.27 |
申请人 |
孙志刚 |
发明人 |
孙志刚 |
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H04B1/38(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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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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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现场取证设备,该现场取证设备至少包括摄像头与音频采集麦克风,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和音频采集麦克风分别与一个发射电路板连接,所述摄像头和音频采集麦克风采集的视频与音频信号可通过该发射电路板传输给至少一个手持无线接收器。 |
地址 |
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9号长庆石油勘探局4层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