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频、音频数据记录和重放设备
摘要 一种视频、音频数据记录和重放设备,包括:具有控制单元、数字记录媒体和电池的机身;提供在机身侧面的摄像机单元;可相对于机身活动的显示单元;和音频数据处理单元;控制单元和用作主数据记录媒体的微型硬盘驱动器,将设备中提供的各种产品单元的特征联系起来,从而提供微型的便携式视频、音频数据记录和重放设备,实现各种功能,这些产品单元例如数字摄像机、数字照相机、MP3播送器和录音机。
申请公布号 CN10186775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0.20
申请号 CN201010172723.1 申请日期 2003.12.11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黑正树
分类号 H04N5/76(2006.01)I;H04N7/26(2006.01)I;G10L19/00(2006.01)I;G11B20/10(2006.01)I;H04N5/225(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76(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戎志敏
主权项 一种视频/音频数据记录/重放设备,包括:机壳;图像捕获单元,捕获静止图像或运动视频;视频编码译码器,将捕获的运动视频压缩为压缩数字运动视频数据,或者将压缩数字运动视频数据解压缩为非压缩数字运动视频数据;存储数据的存储装置;显示单元,置于机壳中,用于显示捕获的静止图像或运动视频;内部传声器,置于机壳中以捕获语音;音频编码器/译码器,对捕获的语音进行编码;以及控制器,与图像捕获单元通信以捕获静止图像或运动视频,与视频编码译码器通信以将捕获的运动视频压缩为压缩运动视频数据,与内部传声器通信以捕获语音,与音频编码器/译码器通信以对捕获的语音进行编码,以及与存储装置通信以存储压缩运动视频数据或编码的语音数据。
地址 韩国京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