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录像系统和录像再现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录像系统和录像再现方法,在进行多个积蓄处理,不存在提供再现服务的资源的HDD记录器中,也能够提供再现资源。为了实现这点,当录像中发生再现资源不足时,将有内容再现要求的HDD记录器的录像处理更换为其他的HDD记录器,确保内容再现的资源。另外,将通过分配录像处理而分散、积蓄的内容数据按照每个内容数据记录在所分割记录的内容的记录场所,一元化地进行管理。由此,能够作为1个内容提供给提出再现要求的设备。
申请公布号 CN10127741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0.13
申请号 CN200810087852.3 申请日期 2008.03.26
申请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发明人 宫本启生;铃木诚人;朝仓启太;岩田贵弘
分类号 H04N5/92(2006.01)I;H04N5/76(2006.01)I;G11B31/00(2006.01)I;H04L29/08(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9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影像系统,其通过网络进行动画数据的录像再现,其特征在于,包括: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录的第一录像装置;进行动画数据的接收或记录的第二录像装置;再现装置,其对记录在所述第一或第二录像装置的动画数据进行再现;连接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所述第二录像装置和所述再现装置,进行动画数据的通信的网络;动画数据信息记录部,其存储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该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按每个录像数据记录录像数据的记录场所;和动画数据存储控制部,其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动画数据进行记录时,根据来自所述再现装置的对存储在所述第一录像装置中的动画数据的再现要求,将以后所述第一录像装置接收的动画数据传送至第二录像装置,在第二录像装置中记录,同时,更新所述动画数据信息管理表的录像数据的记录场所。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