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甲醛祛除剂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制造成本低、无二次污染、并能有效清除甲醛的新型甲醛祛除剂组合物,包含以下物质:5,5-二甲基咪唑烷基二酮、至少一种碱性化合物和溶剂,并且5,5-二甲基咪唑烷基二酮的质量和碱性化合物的质量比为500∶1~50∶1,溶剂的用量占组合物总质量的0~99%。本发明的甲醛祛除剂可以均匀的溶解在一般的水性或油性涂料中,对人体无刺激性;将其复配成溶液后加入待处理的装饰材料中,或者喷涂于物体表面及周围空气中,可使甲醛在空气中、以及被处理材料中的游离甲醛含量低于国家标准0.08mg/m2。 |
申请公布号 |
CN101011623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0.13 |
申请号 |
CN200710019716.6 |
申请日期 |
2007.02.06 |
申请人 |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玮;黄德周;韩金芳;王海涛;李胜兵;朱银辉 |
分类号 |
A62D3/33(2006.01)I;A62D101/22(2006.01)N;C09D7/12(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2D3/33(2006.01)I |
代理机构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 32209 |
代理人 |
黄春松 |
主权项 |
一种甲醛祛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物质:5,5-二甲基咪唑烷基二酮、至少一种碱性化合物和溶剂,并且5,5-二甲基咪唑烷基二酮的质量和碱性化合物的质量比为500∶1~50∶1,溶剂的用量占组合物总质量的0~99%。 |
地址 |
215613 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