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通讯系统及其相关之功率管理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31858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0.11
申请号 TW095142548 申请日期 2006.11.17
申请人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发明人 杨木荣;马金沟;邱振祥
分类号 H04B7/005 主分类号 H04B7/00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
主权项 一种功率管理方法,用于一通讯系统,其中该通讯系统可操作于一第一模式,且其包括至少一装置,该装置具有一对应该第一模式之第一模组且该装置可设定于一正常模式或一省电模式,该方法包括:读取一讯框资料中之一标示资料(map),其中该标示资料中标示对应该第一模式之一第一时间点;以及根据该标示资料所标示之该第一时间点,决定当该通讯系统操作于该第一模式时,该装置之该第一模组系设定于该正常模式或该省电模式,其中该装置更可操作于一第二模式且该装置更具有对应该第二模式之一第二模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标示资料另标示对应该第二模式之一第二时间点,该功率管理方法另包含有:根据该标示资料所标示之该第二时间点,决定当该通讯系统操作于该第二模式时,该装置之该第二模组系设定于该正常模式或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决定之步骤更包括:当该通讯系统系操作于该第二模式时,决定该装置之该第一模组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并且该第二模组于该第二时间点前一段时间之前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并于该第二时间点前之该一段时间时系设定于该正常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决定之步骤更包括:当该通讯系统系操作于该第二模式时,决定该装置之该第一模组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并且该第二模组于该第二时间点后一段时间之后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更包括:当该通讯系统判断距该第一时间点之时间尚大于一预设值时,使该第一模组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决定之步骤更包括:当该通讯系统系操作于该第一模式时,决定该装置之该第二模组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而该第一模组系于该第一时间点前一段时间之前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于该第一时间点前之该一段时间时设定于该正常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决定之步骤更包括:当该通讯系统系操作于该第一模式时,决定该装置之该第二模组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并且该第一模组于该第一时间点后一段时间之后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第一模式系为一接收模式,该第二模式系为一传送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更包括:当该第一模式系为一传送模式时,检查一传送序列(queue),以决定该第一时间点时是否使该第一模组操作于该正常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当该传送序列内无资料时,使该第一模组操作于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通讯系统系为分时多工(TDD)为基础之系统。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通讯系统系为半双工分频多工(H-FDD)为基础之系统。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等装置系为基频、类比数位转换或MAC之其中一者或其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功率管理方法,其中该第一时间点在每一讯框资料中系为固定或可调整的。一种通讯系统,该通讯系统可操作于一第一模式,包括:至少一装置,该装置具有一对应该第一模式之第一模组,且该装置可设定于一正常模式以及一省电模式,其中该装置更可操作于一第二模式且该装置更具有对应该第二模式之一第二模组;以及一功率管理模组,其系读取一讯框资料中之一标示资料,其中该标示资料中标示一对应该第一模式之第一时间点,其中该功率管理模组根据该标示资料所标示之该第一时间点,决定当该通讯系统操作于该第一模式时,该装置之该第一模组系设定于该正常模式或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该标示资料另标示对应该第二模式之一第二时间点,且该功率管理模组根据该标示资料所标示之该第二时间点,决定当该通讯系统操作于该第二模式时,该装置之该第二模组系设定于该正常模式或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当该通讯系统系操作于该第二模式时,该功率管理模组决定该装置之该第一模组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而该第二模组系于该第二时间点前一段时间之前设定于该省电模式、于该第二时间点前之该一段时间时设定于该正常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当该通讯系统系操作于该第二模式时,该功率管理模组决定该装置之该第一模组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而该第二模组系于该第二时间点后一段时间之后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当该通讯系统判断距该第一时间点之时间尚大于一预设值时,该功率管理模组使该第一模组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当该通讯系统系操作于该第一模式时,该功率管理模组决定该装置之该第二模组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而该第一模组系于该第一时间点前一段时间之前设定于该省电模式、于该第一时间点前之该一段时间时设定于该正常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当该通讯系统系操作于该第一模式时,该功率管理模组决定该装置之该第二模组系设定于该省电模式,而该第一模组系于该第一时间点后一段时间之后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包括:一中断处理模组,用以产生至少一中断向量,其中该中断向量用以提供该第一时间点后之该一段时间之一中断时间点;以及一微处理器,其具有至少一对应该中断向量之中断服务常式,用以于该中断向量产生时,提供中断服务。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包括:一中断处理模组,用以产生至少一中断向量,其中该中断向量用以提供当该通讯系统操作于该第一模式的尾端之一中断时间点;以及一微处理器,其具有至少一对应该中断向量之中断服务常式,用以于该中断向量产生时,提供中断服务。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包括:一中断处理模组,用以产生至少一中断向量,其中该中断向量用以提供当该通讯系统操作于该第二模式的尾端之一中断时间点;以及一微处理器,其具有至少一对应该中断向量之中断服务常式,用以于该中断向量产生时,提供中断服务。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包括:一中断处理模组,用以产生至少一中断向量,其中该中断向量用以提供该第二时间点后之该一段时间之一中断时间点;以及一微处理器,其具有至少一对应该中断向量之中断服务常式,用以于该中断向量产生时,提供中断服务。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当该第一模式系为一传送模式时,该功率管理模组检查一传送序列,以决定该第一时间点时是否使该第一模组操作于该正常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当该传送序列内无资料时,使该第一模组设定于该省电模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该通讯系统系为分时多工为基础之系统。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该通讯系统系为半双工分频多工为基础之系统。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该等装置系为射频、基频、类比数位转换或MAC之其中一者或其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之通讯系统,其中该射频、基频、类比数位转换以及媒体存取控制系于一ASIC晶片或数个ASIC晶片。
地址 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4段195号
您可能感兴趣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