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土地巡查车功能评价的方法
摘要 一种土地巡查车功能评价的方法,建立评价准则,包括巡查导航定位、实地核查取证、信息管理、数据通讯,运用层次分析法设置土地巡查车系统的评价准则权值,然后运用德尔菲法确定所述评价准则的评分值,得到土地巡查车功能评价的量化值。本发明实现了土地巡查车的功能量化评价,提出了一种将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相结合的方法,将功能评价结果数字化,可以减少人为主观臆断带来的偏差,使得评价结果更科学合理、更接近实际,更加客观、直观。本发明设计合理,操作方便,也可作为检测土地巡查车系统配备所能达到的等级。
申请公布号 CN1018534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0.06
申请号 CN201010191300.4 申请日期 2010.06.03
申请人 东南大学 发明人 王庆;吴向阳;梁洪宝
分类号 G06Q90/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Q90/00(2006.01)I
代理机构 南京天翼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12 代理人 黄明哲
主权项 一种土地巡查车功能评价的方法,其特征是建立评价准则,即评价指标,包括巡查导航定位、实地核查取证、信息管理、数据通讯,运用层次分析法设置土地巡查车系统的评价准则权值,然后运用德尔菲法确定所述评价准则的评分值,得到土地巡查车功能评价的量化值,包括以下步骤:1)、统计土地巡查车系统各评价准则的需求度,获取层次分析法的信息来源;2)、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土地巡查车系统评价准则的权值,首先根据土地巡查车的功能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目标层为土地巡查车功能评价,准则层包括巡查导航定位W1、实地核查取证W2、信息管理W3、数据通讯W4及它们的子准则,方案层就是将评价指标具体化,通过递阶层次结构模型构造土地巡查车系统评价模型的判断矩阵,然后进行特征向量求解,得出土地巡查车各评价准则的权值,并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判断得到的评价准则权值是否有效;3)、运用德尔菲法确定方案层每一个具体评价指标的最高量化值,分别对递阶层次结构模型的评价准则及其子准则进行评分,评价准则的权值与所述评分乘积之和即为土地巡查车的总体评分值;4)、对土地巡查车的总体评分值划分等级,根据各土地巡查车的总体评分值评价土地巡查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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