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碟片收纳匣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89910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0.01
申请号 TW099206989 申请日期 2010.04.16
申请人 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官政忠;林书旭
分类号 G11B23/04 主分类号 G11B23/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启桐 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2段40号6楼;廖和信 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2段40号6楼
主权项 一种碟片收纳匣,用以收纳一碟片,包括:一低平面部,用以置放该碟片,其中该低平面部包括一第一侧边,及一第二侧边;一第一凸起部,系由该低平面部往上延伸所形成,其中该第一凸起部包括一第一高平面区及一第一墙,该第一墙连结该低平面部及该第一高平面区;一第二凸起部,系由该低平面部往上延伸所形成,其中该第二凸起部包括一第二高平面区及一第二墙,该第二墙连结该低平面部及该第二高平面区;一第一缺口,包括一第一平面缺口,两个第一向上缺口,其中该第一平面缺口位于该第一侧边,该两个第一向上缺口位于该第一墙,且该两个第一向上缺口位于该第一平面缺口之两侧,使得该第一高平面区形成一第一凸出区;以及一第二缺口,包括一第二平面缺口,两个第二向上缺口,其中该第二平面缺口位于该第二侧边,该两个第二向上缺口位于该第二墙,且该两个第二向上缺口位于该第二平面缺口之两侧,使得该第二高平面区形成一第二凸出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一侧边与该第二侧边呈对面位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当该碟片置放于该低平面部时,该第一凸出区与该碟片重复之距离为0.1mm~2m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一凸出区与该碟片重复之距离更限定为0.2mm~1.5m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低平面部进一步包括复数防损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复数防损单元系为凸状物。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复数防损单元系不连续地分布于该低平面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一墙之高度以及该第二墙之高度为0.8mm~4mm,且该碟片收纳匣之主要材质包括植物纤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二缺口大于该第一缺口。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二凸出区大于该第一凸出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碟片收纳匣更包括一外壳,该外壳包括一覆盖部、一连接部以及一承载部,该碟片收纳匣藉由该低平面部与该承载部相连接。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低平面部包括一中央支撑部,当该碟片收纳于该碟片收纳匣时,该碟片与该中央支撑部接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一凸出区与该第二凸出区分别包括至少一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一侧边与该第二侧边分别位于该低平面部之左右两侧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当该碟片置放于该低平面部时,该第一凸出区与该碟片重复之距离为0.1mm~2m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低平面部进一步包括复数防损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复数防损单元系为凸状物。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复数防损单元系不连续地分布于该低平面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一侧边与该第二侧边呈对面位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碟片收纳匣之主要材质包括植物纤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一侧边与该第二侧边分别位于该低平面部之左右两侧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一墙之高度以及该第二墙之高度为0.8mm~4m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二缺口大于该第一缺口,且该第二凸出区大于该第一凸出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碟片收纳匣更包括一外壳,该外壳包括一覆盖部、一连接部以及一承载部,该碟片收纳匣藉由该低平面部与该承载部相连接。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低平面部进一步包括复数防损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复数防损单元系为凸状物。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复数防损单元系不连续地分布于该低平面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该第一侧边与该第二侧边呈对面位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碟片收纳匣,其中当该碟片置放于该低平面部时,该第一凸出区与该碟片重复之距离为0.1mm~2mm,且该碟片收纳匣之主要材质包括植物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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