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器件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显示器件,包括在第一方向上包括第一到第四像素的显示面板,其中第一到第四像素的每一个在第一方向上具有第一宽度且在第二方向上具有比宽度大的长度;和包括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的背光单元以向液晶面板提供光线以进行图像显示,其中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具有相对于第二方向的斜角,其中来自第一线光源区域的光线分别通过第一和第二像素进入观察者的右眼和左眼,而来自第二线光源区域的光线分别通过第三和第四像素进入观察者的右眼和左眼,其中显示器件具有K个视点。
申请公布号 CN10133930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9.29
申请号 CN200710308343.4 申请日期 2007.12.29
申请人 乐金显示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秉州;洪炯基
分类号 G02F1/133(2006.01)I;G02F1/13357(2006.01)I;H04N13/00(2006.01)I;H04N13/04(2006.01)I;H04N15/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代理人 徐金国;梁挥
主权项 一种显示器件,包括:在第一方向上包括第一到第四像素的显示面板,其中所述第一到第四像素的每一个在第一方向上具有第一宽度且在第二方向上具有比第一宽度大的长度;和包括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的背光单元以向显示面板提供光线以显示三维图像;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相互平行排列、彼此分离并且位于与显示面板平行的平面内,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具有相对于所述第二方向的斜角,其中来自第一线光源区域的光线分别通过第一和第二像素进入观察者的右眼和左眼,而来自第二线光源区域的光线分别通过第三和第四像素进入观察者的右眼和左眼,其中显示器件具有K个视点,其中所述斜角由下列等式表述,θ=tan-1((M*Pa)/(N*Pb)),其中Pa是第一宽度,Pb是每个像素的长度,而M和N都是自然数,其中所述显示面板和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位于的平面之间的第一距离由下列等式表示,d1=(A*Pa)/(E-Pa),而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之间的第二距离由下列等式表示,d2=K/((1/Pa)-(1/E)),其中d1和d2分别是第一和第二距离,A是显示面板和观察者之间的最小距离,E是K个视点的每一个的宽度,而Pa是第一宽度。
地址 韩国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