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数字电视一体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数字电视技术,提供一种兼容性较高的数字电视一体机。数字电视一体机,数字处理模块、电视模块、数字电视信号输入端,数字电视信号输入端与数字处理模块相连,电视模块通过接口电路与数字处理模块相连,数字处理模块包括解调单元、解复用单元、解密及解扰单元,所述电视模块包括数字电视解码单元;解调单元与解复用单元相连,解复用单元与解密及解扰单元相连。适用于所有的数字电视一体机对其兼容性的改进。 |
申请公布号 |
CN20159487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9.29 |
申请号 |
CN200920317161.8 |
申请日期 |
2009.12.11 |
申请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嘉;陈启均 |
分类号 |
H04N5/44(2006.01)I;H04N7/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4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邹裕蓉 |
主权项 |
数字电视一体机,包括数字处理模块、电视模块、数字电视信号输入端,数字电视信号输入端与数字处理模块相连,电视模块通过接口电路与数字处理模块相连,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处理模块包括解调单元、解复用单元、解密/解扰单元,所述电视模块包括数字电视解码单元;解调单元与解复用单元相连,解复用单元与解密及解扰单元相连。 |
地址 |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