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雨伞的安全警示灯 |
摘要 |
一种雨伞的安全警示灯,包括一雨伞本体的该数个伞骨辐射状结合至主支杆的近顶端处,而该伞布则铺设在辐射状伞骨所框围的范围内,该每一伞骨的末端都固设有一珠尾,并以该珠尾固定该伞布的每一边角,其主要特征在于:该主支杆上装设有一电控装置,该每一珠尾上固设有一发光LED灯,该每一发光LED灯以电线固定经该每一伞骨、该主支杆内部,而到达该电控装置,该电控装置内部具有电源及控制钮,藉由该电控装置可以控制该发光LED灯产生相同或不同速率的警示常亮、闪亮光警示,而达到大面积的警示灯警示效果,使人员行动更为安全。 |
申请公布号 |
CN20157766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9.15 |
申请号 |
CN200920266673.6 |
申请日期 |
2009.12.03 |
申请人 |
林进苍 |
发明人 |
林进苍 |
分类号 |
A45B3/04(2006.01)I;F21V3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5B3/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39 |
代理人 |
孙刚 |
主权项 |
一种雨伞的安全警示灯,包含有:一雨伞本体,该雨伞本体设有一主支杆、数个伞骨、数个珠尾及一伞布,该数个伞骨辐射状结合至主支杆的顶端部位,而该伞布则铺设在辐射状伞骨所框围的范围内,该每一伞骨的末端都固设有一珠尾,并以该珠尾固定该伞布的每一边角,伞布的中心则固定至该主支杆,其特征在于:该主支杆上装设有一电控装置,该每一珠尾上固设有一发光LED灯,该每一发光LED灯以一组电线固定经该每一伞骨、该主支杆内部,而到达该电控装置,该电控装置内部具有一电源及至少一控制钮。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