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垃圾制造燃煤制品的生产流程工艺及生产线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垃圾制造燃煤制品的生产流程工艺,包括垃圾的散装处理、散装垃圾的磁筛选、筛选后垃圾的初次破碎、初次破碎后垃圾的干燥、干燥后垃圾的二次或多次破碎、二次或多次破碎后垃圾的热解反应、热解反应后的垃圾中添加催化剂和反应剂并充分混合、混合垃圾的湿化处理、湿化后垃圾的成型加工成为燃煤制品、燃煤制品的烘干成为成品等工序,并按所述工艺流程选用专用设备组织成为一条自动化的生产线。本发明将垃圾进行处理,非金属类的物质全部制作成燃煤材料,添加催化剂和反应剂后制成的煤制品,其燃烧值比普通煤多20%~30%;本发明将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解决了大量垃圾残留物无法处理的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节省土地资源。
申请公布号 CN10183133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9.15
申请号 CN201010187075.7 申请日期 2010.05.28
申请人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发明人 黄美发;李祖裕;黄江泰;刘夫云;钟艳如;唐少让
分类号 C10L5/46(2006.01)I;C10B53/00(2006.01)I;C10L9/10(2006.01)I 主分类号 C10L5/46(2006.01)I
代理机构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代理人 廖世传
主权项 垃圾制造燃煤制品的生产流程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工序步骤:①、垃圾的散装处理;②、散装垃圾的磁筛选,剔除其中的金属物资;③、磁筛选后垃圾的初次破碎;④、初次破碎后垃圾的干燥;⑤、干燥后垃圾的二次或多次破碎;⑥、二次或多次破碎后垃圾的热解反应,消除有毒有害气体;⑦、热解反应后的垃圾中添加催化剂和反应剂并充分混合形成煤粉;⑧、煤粉的湿化处理;⑨、湿化煤粉的成型加工成为燃煤制品;⑩、燃煤制品的烘干成为燃煤成品。
地址 541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金鸡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