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经由他方保全电子商务数据电文并形成司法证据的系统及方法
摘要 本发明属于电子商务数据电文保全及认证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经由他方保全电子商务数据电文并形成司法证据的系统及方法。该方法包括:买方或者卖方提出保全电子商务数据的请求后,交易平台的代理网关将电子商务的原始数据转换成XML结构的数据电文;代理网关将数据电文传输给数据保全中心,同时将数据电文中的摘要数据部分传输给取证中心;数据保全中心接收到数据电文之后,将其中的摘要数据部分传输给取证中心;取证中心将收到的摘要数据部分进行比对,并形成索引文件,登记在案形成司法证据。本发明可以解决现有电子商务数据电文无法准确保全、经过保全的数据不全面、保全数据的法律效应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申请公布号 CN10183372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9.15
申请号 CN201010138051.2 申请日期 2010.04.01
申请人 复旦大学 发明人 凌力;陈睿;谌绍巍;欧若风
分类号 G06Q30/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Q30/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正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00 代理人 陆飞;盛志范
主权项 经由他方保全电子商务数据电文并形成司法证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包括:A、买方或者卖方提出保全电子商务数据的请求后,设置在交易平台的代理网关将电子商务的原始数据转换成XML结构的数据电文,该数据电文包含电子商务数据的摘要数据部分和具体数据部分;B、代理网关向他方即数据保全中心提出连接请求,验证身份之后,建立连接,代理网关将XML结构的数据电文通过安全传输通道传输给他方-数据保全中心,同时将XML结构的数据电文中的摘要数据部分通过安全传输通道传输给取证中心;C、他方-数据保全中心接收到XML结构的数据电文之后,进行保存,同时将其中的摘要数据部分通过安全传输通道传输给取证中心,与取证中心之前所收到的由代理网关所传送的摘要数据部分进行比对;D、比对成功后,取证中心保存摘要数据部分并形成与之对应的索引文件,登记在案形成司法证据。
地址 200433 上海市邯郸路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