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30218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9.11
申请号 TW093133089 申请日期 2004.10.29
申请人 杨泰和 发明人 杨泰和
分类号 F02B65/00 主分类号 F02B6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用以供驱动陆上、或水上、水下或空域之载具产业机具或其他以回转动能驱动之负载;此项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之分离式驱动系统,可供作独立运作各别驱动负载,或经由各别驱动之负载结合于共同机体;此项系统中分离式驱动系统中,设有第一驱动系统及第二驱动系统,第一驱动系统设有主动动力源、以及主要作为发电机之第一电机单元、以及选择性设置主要作为电动机功能之第二电机单元、以及操控回转动能传输状态之离合器组;第二驱动系统为设有主要作为电动机功能之第二电机单元作为第二驱动系统之回转动力源;此外并可选择性设置离合器,以操控各独立驱动系统间回转动能之相互传输或切断者;上述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可藉人工或控制系统之操控,使主动回转动力源与第一电机单元间之传动关系呈耦合联结之状态,而第一电机单元与第二电机单元间之传动关系呈分离状态,而由主动回转动力源驱动第一电机单元发电输出电能,以驱动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相关功能之运作;或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之回转动能经离合器之操控,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之负载、或驱动第二驱动系统之负载或同时驱动两者之负载;或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与上述第一电机单元及第二电机单元及选择性设置之储放电装置结合,以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相关功能之运作,而提供较多运转功能之一种创新之双动力驱动系统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含由设有主动回转动力源特别是以内燃引擎作为回转动力源、及主要作为发电机功能之第一电机组、及选择性设置第二电机组、及离合器所构成之第一驱动系统,与设有主要作为电动机功能之第二电机组之第二驱动系统,及设有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之间回转动能传输状态之可操控离合器,而构成具有可作分离式之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或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运作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系统之运作包括将系统操控为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之运作状态,此时以引擎之回转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运转,而第一电机单元与第二电机单元间之离合器呈不作传动之脱离状态,第一电机单元发电输出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或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作为电动机功能运转,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之运作状态者;于常态负载时,由引擎输出之回转动能,经传动装置单独驱动第一驱动系统、或经离合器之操控单独驱动第二驱动系统、或经离合器之操控同时驱动第一及第二驱动系统之负载者;此项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可依需要进一步选择设置或不设置储放电装置,若系统选择设置储放电装置,其主要运转功能含:由储放电装置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输出回转功能供驱动负载者;在轻负载时,除由引擎输出之回转动能直接驱动负载外,并可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之全部,或其中部分电机单元,作为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使用电能之负载供电者;于常态负载时,由引擎输出之回转动能经传动装置单独驱动第一驱动系统、或单独驱动第二驱动系统、或同时驱动第一及第二驱动系统之负载者;于重负载时,可由储放电装置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及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之全部、或其中部分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并与引擎动力共同驱动负载,作为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之运作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基本系统包括由用于产生回转动能之主动回转动力源,特别是以内燃引擎作为回转动力源,直接、或经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之可操控离合器,及具有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档功能、或空档功能或扭力转换功能之变速单元以驱动负载,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之回转动能,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第一电机单元所发电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或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或对其他使用电能之负载供电者;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为用以协助驱动第一驱动系统所属之负载,可依系统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者;第二驱动系统以第二电机单元作为动力源,可为直接或经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以驱动所属之负载进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者,第二驱动系统与主动回转动力源之间,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传动单元、离合器等传动装置,以操控两者之间作回转动能之联结传输或不作联结之分离运作者;或于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转部或所驱动之回转机构,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或第二电机单元之转部或所驱动之回转机构之间,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传动单元、离合器等传动装置,以操控两者之间作回转功能之联结传输或作分离之运作者;此项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之运作,包括于轻载时,系统可被操控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相关功能之运作、或被操控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相关功能之运作;于系统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时,其主动回转动力源可为呈与第一驱动系统所属之负载作传动联结之驱动状态,或呈不与第一驱动系统所属负载作传动联结之脱离状态;于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时,其主动回转动力源可依运转需要与第一驱动系统所属负载呈传动联结,或呈不作传动联结之脱离状态者,而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之离合器则呈脱开者,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之引擎接受人工或控制系统之操控以输出回转功能,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其发电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者;常态负载或重载时,系统可被操控为呈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相关功能之运作,包括由引擎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或驱动第二驱动系统或两者同时驱动者;若系统依需要选择加设储放电装置,则可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或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或两者其中之一,藉储放电装置之电能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于重载时与引擎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于轻载时,可作电动机功能运转驱动负载者;此项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若选择以引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则其主要运作功能含:--由引擎动力之回转动能经传动单元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负载,或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之负载或两者同时驱动者;--于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时,由引擎之回转动能经传动单元及经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之可操控离合器,及具有多段或无段变速功能、或倒档功能、或空档功能、或扭力转换功能之变速单元构成第一驱动系统以驱动所属之负载,并藉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供驱动其他使用电能之负载者;此项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之运作,包括于轻载时,系统可被操控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相关功能之运作、或被操控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相关功能之运作;于系统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时,其主动回转动力源与第一驱动系统所属之负载可为呈传动联结之驱动状态,或与第一驱动系统所属负载为呈不作传动联结之脱离状态者;于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时,其第一驱动系统与第二驱动系统间之离合器则呈脱开者,而主动回转动力源可依运转需要与第一驱动系统所属负载呈传动联结,或呈不作传动联结之脱离状态者,此时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之引擎接受人工或控制系统之操控,驱动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其发电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而使系统运转于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之运作状态;于系统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之运作,由引擎之回转动能驱动负载,或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之运转,其发电之电能用以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或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或由第一电机单元发电之电能驱动其他使用电能之负载者;若系统选择加设储放电装置,则于系统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之运作时,其运作功能包括:--由储放电装置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及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之全部、或由储放电装置之电能驱动其中部分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者;或由第一或第二电机单元作为电动机功能运转之回转动能,与引擎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由储放电装置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及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之全部,或其中部份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驱动负载者;--藉由引擎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及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之全部,或其中部份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使用电能之负载供电者;--藉由负载逆向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及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之全部,或其中部分电机单元,作再生发电之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使用电能之负载供电者;--藉由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制动刹车功能,或于设有储放电装置时,同时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及设置于第一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之全部或其中部分电机单元作为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使用电能之负载供电,以产生再生发电制动功能者;--由储放电装置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及驱动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之全部或其中部分电机单元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供启动引擎或驱动其他负载者;--或于系统选择加设储放电装置时,进一步藉引擎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并以其发电输出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作充电,或由储放电装置之电能与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发电之电能,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以作电动机功能输出驱动所属之负载,并藉以调控引擎运作于较高能源效率之设定转速运转条件者,即于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运作,或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且负载较轻时,可藉由引擎之回转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第一电机单元,及设置于第一或第二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之全部、或其中部份电机单元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充电或对其他使用电能之负载供电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含由主动回转动力源与第一电机单元及第二电机单元,经所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及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作系统性联结之形态,主要为藉由主动回转动力源、各种电机单元、传动单元、变速单元、离合器、驱动控制单元、中央控制单元、储放电装置、或辅助储放电装置、或电能驱动之负载等具特定功能之总成单元或装置所构成,其主要构成含:--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为由至少一个习用之各种内燃引擎、外燃引擎、涡轮引擎、或其他物理效应致动之回转动能动力源所构成者,主动回转动力源之转部可选择为直接耦合于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经由依需要作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或选择性设置之传动单元129,或经由依需要作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02,再耦合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者;--第一电机单元101:为由至少一个具发电机功能,或具有可切换作发电机功能或马达功能之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之回转电机所构成者,若第一驱动系统1001依需要选择性设有第二电机单元103时,则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经离合器112或差动轮组或游星轮组,耦合于第二电机单元103;或经离合器112及依需要作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耦合于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者;--第二电机单元103:为由至少一个具马达功能,或具有可切换作马达功能或发电机功能之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之回转电机所构成供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回转动力源者,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输出端可选择为直接输出回转动能以驱动负载,或经依需要作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22,或经依需要作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者;若系统选择设置离合器132时,则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输入端可依需要选择性直接、或经变速单元、或可差动变速单元109联结于离合器132者;--离合器102: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之流力、或电磁力等所操控之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调控之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传输或切断机械回转动能之传输装置所构成者;离合器102为直接或经传动单元129,而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转部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间,此项离合器102并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一个或一个以上或不设置者;--离合器112: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之流力、或电磁力等所操控之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调控之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传输或切断机械回转动能之传输装置所构成者;上述离合器112为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之间,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103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之间者,离合器112可为一个或一个以上者;--离合器122: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之流力、或电磁力等所操控之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调控之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传输或切断机械回转动能之传输装置所构成者;上述离合器122为耦合联结于负载120之输入端与第二电机单元103转部之间,离合器122为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一个或一个以上或不设置者,或由耦合联结于负载120输入端之变速装置109之空档功能、或可调控之扭力耦合功能以取代离合器122之功能者;--离合器132: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之流力、或电磁力等所操控之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调控之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传输或切断机械回转动能之传输装置所构成者;上述离合器132为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转部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转部之间;或依需要选择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中,供产生或传输主动回转动能之动力系统(Power Train)之回转机构,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供产生或传输主动回转功能之回转机构之间者;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或切断,或于系统设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之第二驱动系统1002时,供设置于各组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以作回转动能之传输或切断者;离合器132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一个或一个以上或不设置者;--传动单元129:为由各种固定速比、或自动、或半自动、或手排之多段或无段变速传动装置、或差动轮组、或周转轮组、流体扭力耦合器、或带式无段变速器(CVT)、或其他习用变速装置所构成并可依需要为具有空档、倒档等功能者,供依需要选择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转部,其输出端为可供直接或经变速单元109或离合器102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或供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负载120,或供耦合联结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者;此项传动单元129可依系统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者;此项传动单元129亦可由游星轮组801、或周转轮组1030、或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所取代者;--变速单元109:为由各种固定速比、或自动、或半自动、或手排之多段或无段变速传动装置、或差动轮组、或周转轮组、流体扭力耦合器、或带式无段变速器(CVT)、或其他习用变速装置所构成并可依需要为具有倒档、空档等功能者,供依需要选择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转部与离合器102之间,或选择设置于离合器102与第一电机单元101转部之间,或选择设置于第一电机单元101转部与离合器112转部之间,或选择设置于离合器112转部与第二电机单元103转部之间,或选择设置于第二电机单元103转部与离合器122转部之间,或选择设置于离合器122转部与负载120转部之间者;上述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者;--驱动控制单元104:为由机电或固态电路所构成,供于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时,操控其发电输出之电能以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及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操控对上述两种发电输出功能其中之一之运作者;或供操控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以驱动作为马达功能运转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第二电机单元103或驱动上述电机单元其中之部分电机单元,藉操控其驱动电压、电流、极性(直流时)、频率及相序(交流时),以操控电机单元之运转转向、转速、扭力、及异常保护者;或于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其中部分电机单元,接受负载逆向驱动而作发电功能运转时,藉操控所输往储放电装置106之充电电能,或输往其他负载之供电电能,以使电机单元作再生发电制动功能之运转者;此项装置可依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者;--中央控制单元105:为由固态、或机电式元件、或晶片及相关运作软体所构成,供接受操控介面107之操控,以操控此项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作相关功能运作,特别是相关系统运作中燃料耗用及污染调控之最佳化,为泛指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或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时,使引擎运转于耗用燃料较低,但可相对获得输出功率较高之较节省燃料运转区域之运转速度范围,以达最佳制动燃料消耗比量(Brake Specific Fuel Consumption);以及藉操控驱动控制单元104以操控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及储放电装置106之间作相对功能之运作,以及操控系统内各单元间之回授监控及互动之运转者;此项装置可依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者;--储放电装置106:为由各式可充放电蓄电瓶、或超电容、或其他可充放电蓄电装置所构成者,此项储放电装置可依系统需要作选择性设置或不设置者;--操控介面107:为由固态、或机电式元件、或晶片、及相关软体所构成,供接受人工或操控信号之输入,以操控此项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之运作者;此项操控介面107可依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者;--辅助储放电装置110:为由各式可充放电蓄电瓶、或超电容、或飞轮蓄能之储放电装置或其他可充放电蓄电装置所构成,其电能经启动开关111之控制,以驱动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组之起动马达121,进而直接或经传动装置119启动引擎组,或对周边配备或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供电者;此项辅助储放电装置110及启动开关111及起动马达121可依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者;--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为可由前述第一电机单元101之发电电能、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发电机功能运转时之发电电能,或储放电装置106、或辅助储放电装置110之电能为电源之周边负载者;此项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可依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者;藉上述系统之运作,其输出之回转动能可供驱动陆上、或水上、或空中载具及产业设备等需接受输入回转机械动能之负载者;此项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若以引擎构成主动回转动力源,系统具有以下全部或部份运作功能,含:--藉由引擎动力之回转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负载120,或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负载120或同时驱动前述负载之部份或全部者;--于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之运作时,可藉由操控引擎由低转速至高转速运转,或作设定转速运转以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若系统未设置储放电装置106,则以第一电机单元101发电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马达功能运转,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若系统设置储放电装置106,则于负载较轻时,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所发电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并同时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于重负载时,则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之发电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并调控引擎运作于较高能源效率之设定转速运转条件,以节省燃料及降低污染者,前述引擎设定转速运转之定义,为泛指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或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时,使引擎运转于耗用燃料较低,但可相对获得输出功率较高之较节省燃料运转区域之运转速度范围,以达最佳制动燃料消耗比量(Brake Specific Fuel Consumption);或于系统选择加设储放电装置106时,则进一步可藉引擎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发电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作充电,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发电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输出驱动负载120,以调控引擎运作于较高能源效率之定速运转条件者,前述引擎设定转速运转之定义,为泛指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或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运作时,使引擎运转于耗用燃料较低,但可相对获得输出功率较高之较节省燃料运转区域之运转速度范围,以达最佳制动燃料消耗比量(Brake Specific Fuel Consumption)者;--于系统选择加设储放电装置106,则于系统作并联式混合动力系统之运作时,藉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两者其中之一作马达功能运转,并与引擎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负载较轻时,引擎之回转动能除驱动负载120外,并可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电机单元103,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供电,于重载时则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电机单元103,与引擎所输出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藉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电机单元103,作马达功能运转驱动负载120者;--藉由引擎动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充电106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供电者;--藉由负载120逆向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再生发电之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供电者;--藉由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制动刹车功能,或于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同时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供电,以产生再生发电制动功能者;--由储放电装置106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其中部分第二电机单元103,作马达功能启动引擎者;--藉由操控离合器132,于闭合时供传输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传动单元129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之回转功能,或传输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之回转功能,或传输两组或两组以上第二驱动系统间之回转动能;于脱离时切断上述回转动能之传输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再经离合器11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22、及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22输出端、或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02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再经离合器11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再经离合器11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22、及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22输出端、或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再经离合器11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负载120输出端之同侧不同轴、或不同侧同轴、或不同侧不同轴之位置,经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以供耦合联结所配置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以构成独立之发电单元2000;而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为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12及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22、及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1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所选择设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22输出端、或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再经非同轴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离合器11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22、及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所选择设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22输出端、或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再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经传动单元129将回转动能传输至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离合器112,及所各别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以分别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各别配置之离合器122、及选择性各别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各别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所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呈多输出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入端,而传动单元129之各输出端,则供各别经离合器132,以各别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各别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22输出端、或所各别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各别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呈多输出轴之传动单元129,其各输出轴供各别耦合联结相对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两个或两个以上各别配置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各别配置之离合器112,及分别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以分别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各别配置之离合器122、及选择性各别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各别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呈多输出轴之传动单元129之各别输出端、或所各别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所各别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之各输出端、或所各别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各别耦合联结于各别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各别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各别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各别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22输出端、或所各别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各别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再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经离合器112及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两输出端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各别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各别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之输出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而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两输出端,则供各别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两个各别设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并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离合器112,以驱动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两输出端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离合器122、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输出端所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22输出端、或离合器122与所驱动负载120间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并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离合器112,再耦合联结于可选择性设置呈多输出端之传动单元129,呈多输出入端之传动单元129供联结于辅助电机单元1010,及供经离合器122以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而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输入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供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并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离合器112,再耦合联结于可选择性设置呈多输出入端之传动单元129,呈多输出入端之传动单元129供联结于辅助电机单元1010,及供经离合器122以耦合联结具有差动功能之变速单元109,具差动功能之变速单元109之两输出端供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一驱动单元1001;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各别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输入端、或所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而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两输出端,则供各别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两个各别设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将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制成同侧不同轴、或不同侧同轴、或不同侧不同轴之多个输出端之结构,以供选择性配置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离合器102以耦合联结第一电机单元101,而构成发电单元2000;以及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其中之一,用以耦合联结于选择性设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1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而与上述发电单元20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而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22、及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操控前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构成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1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所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22输出端、或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输出端、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驱动负载120之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构成为将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制成同侧不同轴、或不同侧同轴、或不同侧不同轴之多个输出端之结构,以供选择性配置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配置离合器102以供耦合联结第一电机单元101,而构成发电单元2000;以及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其中之一,用以耦合联结于选择性装置之传动单元129,及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12及选择性设置之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两输出端所匹配之负载120,而与上述发电单元20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经选择性各别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12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可差动变速单元109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以分别供驱动两个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构成,其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结构中,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用以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传动单元129,及耦合联结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而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供联结于游星轮组801之太阳轮802,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与静部间可藉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依需要选择性作为电动机功能运作以输出回转动能、或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在对外输出电能时产生阻尼,藉其阻尼之作用以使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经外环轮804输出;或藉操控驱动控制单元104使第一电机单元101之静部与转部间呈电磁力锁固之运作,电磁力锁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选择性由刹车制动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电机单元101转部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2之转动侧,而刹车制动器902之静止侧为锁固于机体或锁固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静部者,藉此使第一电机单元101呈锁固而使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经外环轮804输出者;此外为配合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必需设置刹车制动器901,并由上述游星轮组801之外环轮804,联结于离合器112之输入端及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1之转动侧,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离合器112之另一端可直接、或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对外输出驱动负载120,或离合器112之另一端可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上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可依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若系统之第一驱动系统1001依需要选择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时,则第二电机单元103可为直接或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耦合联结于负载120,或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12所驱动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离合器11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以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负载120,或依需要选择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藉上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其主要运转功能含: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运转功能为于刹车制动器901闭合而离合器112脱离时,外环轮804被锁固,而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单独经游星轮803驱动太阳轮802带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供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本身所选择性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串联式混合动力之运转输出或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功能之运作或两种功能同时运作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共同驱动两驱动系统之第二电机单元103者;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及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可于离合器112闭合时,藉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于离合器112脱离而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时,第二电机单元103可藉由第一电机单元101所发电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作串联式混合动力之运转者;或藉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单独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驱动运转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者;此外亦可藉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刹车制动之再生发电功能运转,将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供电者;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选择性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与负载120之间可为直接、或经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负载120,或依需要选择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而由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者;藉上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构成结构及运作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出端;或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选择性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供耦合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负载120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构成,其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结构中,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用以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传动单元129,及耦合联结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而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供联结于游星轮组801之太阳轮802,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与静部间可藉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依需要选择性作为电动机功能运作以输出回转动能、或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在对外输出电能时产生阻尼,藉其阻尼之作用以使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经外环轮804输出;或藉操控驱动控制单元104使第一电机单元101之静部与转部间呈电磁力锁固之运作,电磁力锁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选择性由刹车制动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电机单元101转部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2之转动侧,而刹车制动器902之静止侧为锁固于机体或锁固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静部者,藉此使第一电机单元101呈锁固而使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经外环轮804输出者;此外为配合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必需设置刹车制动器901,并由上述游星轮组801之外环轮804联结于离合器112之输入端及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1之转动侧,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离合器112之另一端可直接、或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对外输出驱动负载120;上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为可依需要选择设置或不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若系统之第一驱动系统1001依需要选择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则第二电机单元103可为直接或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耦合联结于负载120,或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12所驱动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离合器11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以个别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各别所耦合之负载120,而藉上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单元1002;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其主要运转功能含: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运转功能为于刹车制动器901闭合而离合器112脱离时,外环轮804被锁固,而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单独经游星轮803驱动太阳轮802带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供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本身所选择性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串联式混合动力之运转输出或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功能之运作或两种功能同时运作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共同驱动两驱动单元之第二电机单元103者;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及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可于离合器112闭合时,藉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于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状态而刹车制动器902呈脱离状态,此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经游星轮组801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时,第二电机单元103可藉由第一电机单元101所发电之电能作串联式混合动力之运转,或藉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单独作电动机功能驱动运转,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者;此外亦可藉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刹车制动之再生发电功能运转,将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供电者;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选择性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与负载120之间可为直接、或经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负载120,或依需要选择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而由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者;藉上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构成结构及运作以驱动所匹配之负载120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选择性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供耦合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或依需要选择将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第二电机单元103所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为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103转部所选择性配置变速单元109或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上述离合器132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而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为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再驱动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者;或依需要选择将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第二电机单元103所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为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而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两输出端,为供分别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上述离合器132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而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为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再驱动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周转轮组1030取代游星轮组801,周转轮组1030之三个输出入端中,第一输出入端501为供联结第一输出入轮组511,以及联结主动回转动力源100回转动能输出端,或联结于选择性设置之传动单元129,传动单元129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者,第二输出入端502为供联结第一电机单元101及刹车制动器902及第二输出入轮组512,第一输出入轮组511及第二输出入轮组512供耦合于差动轮组5130,以供经旋臂5131牵动差动输出轮组5132及第三输出入轮组513,以由第三输出入轮组513驱动第三输出入端503及所联结刹车制动器901之转部及离合器112,离合器112之另一端可直接或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驱动负载120,或由离合器112之另一端可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上述第一驱动系统1001可依需要选择是否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若选择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则第二电机单元103可为直接或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耦合联结于负载120,或依需要选择为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12所驱动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以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负载120,或依需要选择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藉上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其主要运转功能含:当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而刹车制动器902呈脱离状态,此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经周转轮组103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藉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同时驱动两者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第一电机单元101及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120;或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120者;或于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而刹车制动器902呈闭合、离合器112呈闭合状态时,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和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者;或于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而刹车制动器902呈闭合、离合器112呈闭合状态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动能回收之再生发电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供电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出端;或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选择性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供耦合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负载120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周转轮组1030以取代游星轮组801,周转轮组1030之三个输出入端中,第一输出入端501为供联结第一输出入轮组511,以及联结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或联结于选择性设置之传动单元129,传动单元129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者,第二输出入端502为供联结第一电机单元101及刹车制动器902及第二输出入轮组512,第一输出入轮组511及第二输出入轮组512供耦合于差动轮组5130,以供经旋臂5131牵动差动输出轮组5132及第三输出入轮组513,以由第三输出入轮组513驱动第三输出入端503及所联结刹车制动器901及离合器112,离合器112之另一端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进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第一驱动系统1001可依需要选择是否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若选择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则第二电机单元103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12或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12所驱动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以个别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各别所耦合之负载120,而藉上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其主要运转功能含:当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而刹车制动器902呈脱离状态,此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经周转轮组103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而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与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共同或由其中之一接受第一电机单元101发电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以作电动机功能运转驱动负载驱动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第一电机单元101及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120;或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120者;或于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而刹车制动器902呈闭合、离合器112呈闭合状态时,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和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者;或于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而刹车制动器902呈闭合、离合器112呈闭合状态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动能回收之再生发电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供电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选择性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供耦合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或依需要选择将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之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103所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为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103转部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上述离合器132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而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为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再驱动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者;或依需要选择将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103所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为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而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两输出端,为供分别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上述离合器132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而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为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再驱动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129、及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第一驱动系统1001并设有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为由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之双动型电机结构所构成,可为呈圆筒状或盘状或锥状结构,其构成包括第一转部1041及第二转部1042,第一转部1041与第二转部1042之间设有可操控离合器122,第一转部1041供与刹车制动器901之转部联结,再经离合器112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联结者,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之第二转部1042,则可直接或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以驱动负载120,或由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之第二转部1042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第一驱动系统1001可依需要选择是否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若选择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则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可为直接或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耦合联结于负载120,或依需要选择将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可耦合联结于第二转部1042所驱动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以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负载120,或依需要选择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藉上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其主要运转功能含:当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而离合器122呈脱离状态,此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与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共同或由其中之一接受第一电机单元101发电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以作电动机功能运转驱动负载驱动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第一电机单元101及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120;或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离合器102、112呈闭合而离合器122及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状态时,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和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者:或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动能回收之再生发电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供电者;或于离合器102、112、122呈闭合而刹车制动器901脱离状态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出端;或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供耦合联结于选择性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供耦合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负载120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回转动能之转部,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129、及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第一驱动系统1001并设有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为由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之双动型电机结构所构成,可为呈圆筒状或盘状或锥状结构,其构成包括第一转部1041及第二转部1042,第一转部1041与第二转部1042之间设有可操控离合器122,第一转部1041供与刹车制动器901之转部联结,再经离合器112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联结者,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之第二转部1042则耦合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第一驱动系统1001可依需要选择是否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若选择设置第二电机单元103,则第二电机单元103可耦合联结于第二转部1042或耦合联结于第二转部1042所驱动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以个别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各别所耦合之负载120,而藉上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其主要运转功能含:当离合器112脱离,刹车制动器901呈闭合而离合器122呈脱离状态,此时而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由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与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共同或由其中之一接受第一电机单元101发电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以作电动机功能运转驱动负载驱动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第一电机单元101及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离合器102、112呈闭合而离合器122及刹车制动器901呈脱离状态时,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负载120者;或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接受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驱动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和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者;或由前述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动能回收之再生发电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供电者;或于离合器102、112、122呈闭合而刹车制动器901脱离状态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此外并可依需要选择性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输出端,或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输出端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选择性配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供耦合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输入端,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此项系统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亦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再驱动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并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离合器132,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唯其不同在离合器132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选择性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103所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为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耦合联结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转部所选择性配置变速单元109,或耦合联结于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者;此项系统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亦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变速单元109,再驱动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并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离合器132,以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唯其不同在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配置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103所配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或输出端,而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输出端,为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而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两输出端,为供分别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其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亦可将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先供耦合联结离合器1020,离合器1020为藉人力、或机力、或离心力、或气压、或油压之流力、或电磁力等所操控之离合器、或单向离合器(single way clutch)、或可调控之扭力耦合器或其他用以供传输或切断机械回转动能之传输装置所构成者;上述离合器1020为联结耦合于传动单元129与作为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变速单元109及负载120之间,以操控对外输出回转动能之前置驱动单元1000驱动所属负载120者,以及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第一电机单元101发电之电能,直接或经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以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构成串联式混合动力驱动功能;或藉操控系统作并联式混合动力驱动等主要功能之运转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进一步可于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其主要构成含:--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输出端,为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129、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属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者;上述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与前置驱动单元1000所负载120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若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为多轴输出,则前置驱动单元1000亦可选择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其他输出端者;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而和前置驱动单元10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而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变速单元109所匹配之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之负载120者,或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而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配置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由第二电机单元103所驱动之变速单元109,亦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之负载120者,或更进一步由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差动运转者;前述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经传动单元129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第一电机单元101,除可依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外,亦可依需要而为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进一步可于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其主要构成含:--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输出端,为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129、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属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者;上述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与前置驱动单元1000所配置负载120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若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为多轴输出,则前置驱动单元1000亦可选择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其他输出端者;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而和前置驱动单元10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另外由两个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而各别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各别驱动其所匹配负载120构成之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供耦合联结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之输出端,以供个别耦合联结于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进而驱动所个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前述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经传动单元129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第一电机单元101,除可依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外,亦可依需要为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进一步可于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并在第一电机单元101转部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转部之间设有离合器132,其主要构成含:--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输出端,可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129、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属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者;上述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与前置驱动单元1000所配置负载120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若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为多轴输出,则前置驱动单元1000亦可选择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其他输出端者;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而和前置驱动单元10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之负载120者,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此外可依需要选择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设置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则供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单元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与第二电机单元103转部耦合联结之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个可差动输出端,则供分别耦合联结所配置之负载120,而藉离合器132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而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配置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由第二电机单元103所驱动之变速单元109,亦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负载120者,或更进一步由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差动运转者;前述主动回转动力源100经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与离合器132之间,所设置之离合器10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第一电机单元101及离合器132,除可依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外,亦可依需要为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进一步可于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并在第一电机单元101转部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之离合器132,其主要构成含:--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输出端,可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129、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属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者;上述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与前置驱动单元1000所配置负载120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若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为多轴输出,则前置驱动单元1000亦可选择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其他输出端者;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而和前置驱动单元10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此外可依需要选择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设置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或所耦合联结经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转部,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为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单元1002动力源之两个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联结于选择性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之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而藉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个可差动输出端,耦合联结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而藉离合器132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若上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负载120为至少两个,并且相互之间需呈差动运转功能,则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具可操控变速、倒档、或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结构,或更进一步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结构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耦合联结之负载120作差动运转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两个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而各别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各别驱动其所匹配负载120构成之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设有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以供接受离合器132所驱动,而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两输出端,分别耦合联结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耦合联结之负载120作差动运转者;前述主动回转动力源100经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与离合器132之间,所设置之离合器102、及第一电机单元101、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离合器132,除可依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外,亦可为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进一步可于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并在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输出端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之离合器132,其主要构成含:--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输出端,可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129、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属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者;上述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与前置驱动单元1000所配置负载120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若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为多轴输出,则前置驱动单元1000亦可选择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其他输出端者;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而和前置驱动单元10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之负载120者,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此外可依需要选择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设置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为供耦合联结于离合器132输入端,离合器132之输出端,耦合联结于作为第二驱动系统1002动力源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联结于选择性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供与第二电机单元103转部耦合联结之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个可差动输出端,则供分别耦合联结所设置之负载120,而藉离合器132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而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配置之负载120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由第二电机单元103所驱动之变速单元109,亦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之负载120者,或更进一步由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差动运转者;前述主动回转动力源100经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及第一电机单元101,除可依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外,亦可为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进一步可于主动回转动力源输出端设有前置驱动单元,并在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转部之间,设有可操控之离合器132,其主要构成含:--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输出端,可先供耦合联结传动单元129、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属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者;上述离合器1020,为供操控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与前置驱动单元1000所配置负载120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若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为多轴输出,则前置驱动单元1000亦可选择设置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其他输出端者;另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相同输出端或不同输出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供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而和前置驱动单元10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者;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此外可依需要选择将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设置之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端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供耦合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而离合器132之输出端,耦合联结于两个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联结于选择性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之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而藉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个可差动输出端,耦合联结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而藉离合器132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若上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负载120为至少两个,并且相互之间需呈差动运转功能,则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亦可依需要选择为具可操控变速、倒档、或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结构,或更进一步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结构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耦合联结之负载120作差动运转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藉由两个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而各别耦合联结选择性设置之习用变速单元109,以各别驱动其所匹配负载120构成之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设有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以供接受离合器132所驱动,而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两输出端,分别耦合联结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有可操控作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作可差动运转输出端,以供驱动其个别差动输出端所分别耦合联结之负载120作差动运转者;前述主动回转动力源100经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及第一电机单元101、及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离合器132,除可依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外,亦可为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构成,其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结构中,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之传动单元129,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配置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之负载120者,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传动单元129之另一输出端供驱动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而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供联结于游星轮组801之太阳轮802,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与静部间,可藉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依需要选择性作电动机功能运作以输出回转动能、或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在对外输出电能时产生阻尼,藉其阻尼之作用以使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经外环轮804输出;或藉操控驱动控制单元104使第一电机单元101之静部与转部间呈电磁力锁固之运作,电磁力锁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选择性由刹车制动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电机单元101转部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2之转动侧,而刹车制动器902之静止侧为锁固于机体或锁固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静部者,藉此使第一电机单元101呈锁固而使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经外环轮804输出者;此外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刹车制动器901以配合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并由上述游星轮组801之外环轮804联结于离合器132之输入端及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1之转动侧,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离合器132之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者,而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单元1001与第二驱动单元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者,离合器13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者;第二驱动单元1002为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而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或依需要选择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单元1002者;上述游星轮组801、第一电机单元101、刹车制动器902、刹车制动器901及离合器132可依结构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为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构成,其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结构中,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之传动单元129,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配置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传动单元129之另一输出端供驱动游星轮组801之游星轮803,而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供联结于游星轮组801之太阳轮802,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与静部间,可藉驱动控制单元104之操控,依需要选择性作电动机功能运作以输出回转动能、或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在对外输出电能时产生阻尼,藉其阻尼之作用以使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经外环轮804输出;或藉操控驱动控制单元104使第一电机单元101之静部与转部间呈电磁力锁固之运作,电磁力锁固功能亦可依需要选择性由刹车制动器902所取代,并由第一电机单元101转部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2之转动侧,而刹车制动器902之静止侧为锁固于机体或锁固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静部者,藉此使第一电机单元101呈锁固而使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经外环轮804输出者;此外可依需要选择性设置刹车制动器901以配合系统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作,并由上述游星轮组801之外环轮804联结于离合器112之输入端及耦合于刹车制动器901之转动侧,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离合器132之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所共同耦合联结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者,而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单元1001与第二驱动单元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者,离合器13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为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并个别经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各别所耦合之负载120,藉上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上述游星轮组801、第一电机单元101、刹车制动器902、刹车制动器901及离合器132可依结构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为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构成,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之传动单元129,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配置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所属之负载120者,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系统并设置具有三个输出入端之周转轮组1030,第一输出入端501为供联结第一输出入轮组511,以及供联结于增设之传动单元129之另一输出端,第二输出入端502为供联结第一电机单元101及刹车制动器902及第二输出入轮组512,第一输出入轮组511及第二输出入轮组512供耦合于差动轮组5130,以供经旋臂5131牵动差动输出轮组5132及第三输出入轮组513,以由第三输出入轮组513驱动第三输出入端503及所联结刹车制动器901之转部及离合器132输入端者,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离合器132之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者,而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者,离合器13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为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而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或依需要选择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上述周转轮组1030、第一电机单元101、刹车制动器902、刹车制动器901、离合器132可依结构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为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构成,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之传动单元129,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配置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系统并设置具有三个输出入端之周转轮组1030,第一输出入端501为供联结第一输出入轮组511,以及供联结于增设之传动装置129之另一输出端,第二输出入端502为供联结第一电机单元101及刹车制动器902及第二输出入轮组512,第一输出入轮组511及第二输出入轮组512供耦合于差动轮组5130,以供经旋臂5131牵动差动输出轮组5132及第三输出入轮组513,以由第三输出入轮组513驱动第三输出入端503及所联结刹车制动器901及离合器132输入端者;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离合器132之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所共同耦合联结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者,而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者,离合器132及刹车制动器901可为个别装置或一体共构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为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并个别经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各别所耦合之负载120,藉上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上述周转轮组1030、第一电机单元101、刹车制动器902、刹车制动器901、离合器132可依结构需要为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为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构成,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之传动单元129,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配置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传动单元129之另一输出端供驱动所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第一驱动系统1001并设有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为由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之双动型电机结构所构成,可为呈圆筒状或盘状或锥状结构,其构成包括第一转部1041及第二转部1042,第一转部1041与第二转部1042之间设有可操控离合器122,第一转部1041供与刹车制动器901之转部联结,再经离合器112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联结者,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体,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之第二转部1042则耦合联结离合器132输入端者,离合器132之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或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选择性设置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者,而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为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而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或依需要选择由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联结于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可差动变速单元109之两可差动输出端供驱动所各别匹配之负载120而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上述离合器102、变速单元109、第一电机单元101、离合器112、刹车制动器901、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离合器122、离合器132,可依结构需要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为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构成,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输出轴供耦合联结于增设之传动单元129,再耦合联结于辅助离合器1020及依需要选择性设置习用变速单元109,以驱动所配置之负载120,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并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共同构成第一驱动系统1001;前述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离合器1020之输入端,为耦合联结于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传动单元129之输出端、或耦合联结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另一输出端;离合器1020与负载120之间所耦合联结之变速单元109,可依需要选择为由具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或更进一步藉由可操控多段或无段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运转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所构成,以供驱动其各差动输出端所分别配置之负载120作可差动运转者;传动单元129之另一输出端供驱动所耦合联结选择性配置之离合器102及变速单元109,以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第一驱动系统1001并设有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为由交流或直流、无刷或有刷、同步或异步之双动型电机结构所构成,可为呈圆筒状或盘状或锥状结构,其构成包括第一转部1041及第二转部1042,第一转部1041与第二转部1042之间设有可操控离合器122,第一转部1041供与刹车制动器901之转部联结,再经离合器112与第一电机单元101之转部联结者,刹车制动器901之静止侧为固锁于机离,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之第二转部1042则耦合联结离合器132之输入端者,离合器132之另一端,为耦合联结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二电机单元103之转部,所共同耦合联结之可差动之变速单元109之输入端者,而选择性设置之离合器132,为供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回转动能之传输者;第二驱动系统1002为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为动力源,并个别经所选择性配置之变速单元109或其他传动装置,以驱动各别所耦合之负载120,藉上述结构,构成第二驱动系统1002者;上述离合器102、变速单元109、第一电机单元101、离合器112、刹车制动器901、双动型电机单元1040、离合器122、离合器132,可依结构需要结合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结合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或为独立设置者;前述系统中,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除可供驱动前置驱动单元1000外,其主要运作包括当离合器132切断时,可藉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以产生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输出之电能,可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使系统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于系统设有储放电装置106时,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驱动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共同驱动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或对其他以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单独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以产生回转动能驱动负载120者;或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中第二电机单元103所产生之回转动能,与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共同驱动负载120者;或藉第一电机单元101、或第二电机单元103,于刹车制动产生之再生发电之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或藉操控离合器132作脱离或闭合,以操控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间回转动能之传输状态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及37项所述之分离式串并联混合式双动力驱动系统,为具有以下运转功能或部分功能,包括:--系统功能1:系统为不设置储放电装置106,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无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为经第一驱动系统1001驱动所属负载120之状态,或为不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之状态,系统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单元105及驱动控制单元104所构成控制系统作操控,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2:系统为不设置储放电装置106,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无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为经第一驱动系统1001驱动所属负载120之状态,或为不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之状态,系统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单元105及驱动控制单元104所构成控制系统作操控,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系统为不设置储放电装置106,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无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为经第一驱动系统1001驱动所属负载120之状态,或为不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之状态,系统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单元105及驱动控制单元104所构成控制系统作操控,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供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4:系统为设有储放电装置106,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无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为经第一驱动系统1001驱动所属负载120之状态,或为不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之状态,系统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单元105及驱动控制单元104所构成控制系统作操控,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可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由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含所属子单元如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5:系统为设有储放电装置106,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无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为经第一驱动系统1001驱动所属负载120之状态,或为不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之状态,系统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单元105及驱动控制单元104所构成控制系统作操控,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可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由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6:系统为设有储放电装置106,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无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为经第一驱动系统1001驱动所属负载120之状态,或为不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之状态,系统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单元105及驱动控制单元104所构成控制系统作操控,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可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由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及供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7:系统为设有储放电装置106,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无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为经第一驱动系统1001驱动所属负载120之状态,或为不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之状态,系统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单元105及驱动控制单元104所构成控制系统作操控,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所输出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含所属子单元如前置驱动单元1000)之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8:系统为设有储放电装置106,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无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为经第一驱动系统1001驱动所属负载120之状态,或为不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之状态,系统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单元105及驱动控制单元104所构成控制系统作操控,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所输出之电能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9:系统为设有储放电装置106,而作串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功能之运作,无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为经第一驱动系统1001驱动所属负载120之状态,或为不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之状态,系统皆可藉由人工操控、或藉由中央控制单元105及驱动控制单元104所构成控制系统作操控,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其发电之电能与储放电装置106所输出之电能供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10: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11: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12: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负载120及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13:藉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负载120,并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14:藉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负载120,并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15:藉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负载120,并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及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16:藉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负载120,并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17:藉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负载120,并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18:藉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负载120,并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及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19:藉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负载120,及同时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负载120,并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20:藉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负载120,及同时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负载120,并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21:藉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负载120,及同时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负载120,并由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及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22: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同时驱动两者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23: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同时驱动两者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24: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同时驱动两者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25: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26: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27: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28: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同时驱动两者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29: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同时驱动两者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0: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或同时驱动两者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1: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产生回转动能,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共同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2: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产生回转动能,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共同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3: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产生回转动能,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共同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4: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供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共同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5: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产生回转动能,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共同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6: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共同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7: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及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之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产生回转动能,与作为主动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共同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8:由储放电装置106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及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产生回转动能,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共同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39: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一电机单元101作电动机功能运转,及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产生回转动能,与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共同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40: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之负载120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构成再生发电之动能回收制动刹车功能者;--系统功能41:由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构成再生发电之动能回收制动刹车功能者;--系统功能42: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构成再生发电之动能回收制动刹车功能者;--系统功能43: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之负载,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构成再生发电之动能回收制动刹车功能者;--系统功能44:由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构成再生发电之动能回收制动刹车功能者;--系统功能45: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以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构成再生发电之动能回收制动刹车功能者;--系统功能46: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之负载120,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及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构成再生发电之动能回收制动刹车功能者;--系统功能47:由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及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构成再生发电之动能回收制动刹车功能者;--系统功能48:由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及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构成再生发电之动能回收制动刹车功能者;--系统功能49:由作为主动回转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0: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之运作,同时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再生发电之阻尼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1: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之运作,同时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再生发电之阻尼对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2: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之运作,同时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再生发电之阻尼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3: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之运作,同时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再生发电之阻尼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4: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之运作,同时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再生发电之阻尼对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5: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之运作,同时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再生发电之阻尼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6: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之运作,同时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及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再生发电之阻尼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7: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之运作,同时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及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再生发电之阻尼对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8: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之机械阻尼,作为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之运作,同时逆向牵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及逆向牵动设置于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再生发电之阻尼对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所属之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59:若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本身选择设置起马达121,则可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引擎之起动马达121,以供起动作为主动回转源100之引擎者;--系统功能60: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马达功能运转,以供起动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者;--系统功能61: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马达功能运转,以供起动作为主动回转源100之引擎者;--系统功能62:由储放电装置106之电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马达功能运转,以供起动作为主动回转源100之引擎者;--系统功能63: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64: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或同时驱动上述两者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65:由作为主动回转动力源100之引擎回转动能,驱动第一电机单元101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及同时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或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或同时驱动前述第一电机单元101及第二电机单元103作发电机功能运转,以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66:藉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传动单元129及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0,供驱动可操控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之变速单元109,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以驱动负载120者;--系统功能67:藉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传动单元129及所耦合联结之离合器1020,供驱动可操控变速、倒档、或具有空档功能并具有两轴或两轴以上可差动输出之变速单元109,构成前置驱动单元1000以驱动各别差动输出轴所属之负载120者;--系统功能68:系统未设置储放电装置106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独立之发电单元2000,发电单元2000所发电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69:于系统设置储放电装置106时,藉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独立之发电单元2000,发电单元2000所发电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所属负载120,以及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70:系统设置储放电装置106时,而藉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独立之发电单元2000,发电单元2000所发电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71:于系统设置储放电装置106时,藉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独立之发电单元2000,发电单元2000所发电之电能及储放电装置106所输出之电能,共同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共同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同时共同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72:于系统设置储放电装置106时,藉由主动回转动力源100驱动独立之发电单元2000,发电单元2000所发电之电能,供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者;--系统功能73:于系统设置储放电装置106时,藉由负载逆向牵动发电单元2000以所发电电能对储放电装置106充电,或对其他电能驱动之负载130(含外接不特定负载)供电,以藉再生发电之阻尼对负载120作制动刹车者;--系统功能74:于系统设置储放电装置106,而发电单元2000停止运转时,藉由储放电装置106所输出之电能,供驱动设置于第一驱动系统1001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供驱动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或同时驱动第一驱动系统1001及第二驱动系统1002之第二电机单元103作电动机功能运转,以输出回转动能驱动所属负载120者;--系统功能75:藉由离合器132之操控,于离合器132呈闭合时,传输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之回转动能者;--系统功能76:藉由离合器132之操控,于离合器132呈脱离时,第一驱动系统1001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之回转动能不作传输者;--系统功能77:藉由离合器132之操控,于离合器132呈闭合时,传输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之回转动能者;--系统功能78:藉由离合器132之操控,于离合器132呈脱离时,主动回转动力源100所耦合联结之传动单元129与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之回转动能不作传输者;--系统功能79:藉由离合器132之操控,于离合器132呈闭合时,传输两组或两组以上之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之回转动能者;--系统功能80:藉由离合器132之操控,于离合器132呈脱离时,两组或两组以上之第二驱动系统1002间之回转动能不作传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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