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枇杷二次疏果法
摘要 一种枇杷二次疏果法,在单穗枇杷花全谢之后的7天内,对此枇杷果穗进行第一次疏果,在每一枝果穗上保留5~7个果粒,保留的果粒处于均匀分散状态,在第一次疏果一月后,进行第二次疏果,疏果的原则是去小留大,每枝果穗保1~3个果粒,留果数量则依据枇杷品种,大品种取下限,小品种取上限。本发明既避免了过多果粒的营养耗散,又利于强化果穗中果梗的营养通道,从而为提高最终保留果的品质和单果重奠定了基础。
申请公布号 CN10119458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9.08
申请号 CN200710050822.0 申请日期 2007.12.17
申请人 四川大学 发明人 梁德富
分类号 A01G17/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G17/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枇杷二次疏果法,其特征是:在单穗枇杷花全谢之后的7天内,对此枇杷果穗进行第一次疏果,在每一枝果穗上保留5~7个果粒,保留的果粒处于均匀分散状态,在第一次疏果一个月后,进行第二次疏果,疏果的原则是去小留大,每枝果穗保1~3个果粒,留果数量则依据枇杷品种,大品种取下限,小品种取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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