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广告灯箱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广告灯箱,包括灯箱壳体和置于壳体内的LED,LED以导线连接有风能发电机和太阳能发电机,其中风能发电机包括风能发电装置及以导线连接的备用蓄电池;所述的太阳能发电机包括太阳能发电装置。该实用新型利用了风能和太阳能取之不尽,用之不尽的能源优势,其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把风能发电机和太阳能发电机同时结合使用,形成了供电的双重保险,且所使用的风能发电装置和太阳能发电装置的供电稳定,能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电,保证了正常的工作。 |
申请公布号 |
CN20157641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9.08 |
申请号 |
CN200920264052.4 |
申请日期 |
2009.12.02 |
申请人 |
王卫平 |
发明人 |
王卫平 |
分类号 |
G09F13/04(2006.01)I;F21S9/03(2006.01)I;F21S9/04(2006.01)I;F21V23/00(2006.01)I;F03D9/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F21W131/40(2006.01)N |
主分类号 |
G09F13/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禹小明;张培祥 |
主权项 |
一种广告灯箱,包括灯箱壳体和置于壳体内的LED,LED以导线连接有风能发电机和太阳能发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风能发电机包括风能发电装置及以导线连接的备用蓄电池;所述的太阳能发电机包括太阳能发电装置。 |
地址 |
529000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办事处蓬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