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灯泡结构,包括:一壳体,具有一光源容纳空间以及一电源容纳空间,该壳体包括:一电极部;以及一灯罩,与该电极部连接,该灯罩具有一透明透光部与一雾面透光部;一光源,配置于该光源容纳空间内;以及一电源供应单元,配于该电源容纳空间内,且该电极部与该电源供应单元电性连接。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结构,其中该灯罩更具有一第一标记,且该第一标记位于该透明透光部的表面或内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灯泡结构,其中该第一标记包括数字、文字、符号、图案或其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灯泡结构,其中该第一标记是透过绿光雷射雕刻或刀具雕刻的方式所形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结构,其中该灯罩更具有一第二标记,且该第二标记位于该雾面透光部的表面或内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灯泡结构,其中该第二标记包括数字、文字、符号、图案或其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灯泡结构,其中该第二标记是透过红光雷射雕刻或刀具雕刻的方式所形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结构,其中该光源适于发出一穿过该灯罩之该透明透光部与该雾面透光部的光束。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结构,其中该光源包括白炽灯、热阴极管、冷阴极萤光管或发光二极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结构,其中该灯罩的材质包括玻璃或塑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