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系应用一内建之控制器以控制其动作,该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包含:复数个活动机构,系包含一第一伺服马达;至少三个移动机构,系包含一第二伺服马达,该些移动机构与该些活动机构电性连接;以及至少三个主体构件,系与该些活动机构电性连接,其中该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系藉由该控制器、该第一伺服马达第二伺服马达以变化该些活动机构、该些移动机构及该些主体构件之相对位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其中该控制器系包含一动作编辑器及一控制编辑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其中使用者系藉由该动作编辑器以编入走路及转弯之动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其中该控制编辑器用以控制该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之动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其中该动作编辑器系使用应用程式语言以编辑走路及转弯之动作。一种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系应用一内建之控制器以控制其动作,该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包含:复数个活动机构,系包含一第一伺服马达;至少二个移动机构,系包含一第二伺服马达,该些移动机构与该些活动机构电性连接;以及至少三个主体构件,系与该些活动机构电性连接;其中该些活动机构及该些主体构件构成一类人型态之机器人,而且该类人型态之机器人系藉由该控制器、该第一伺服马达及该第二伺服马达以变化该些活动机构、该些移动机构及该些主体构件之相对位置,并形成一轮型态之机器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其中该控制器系包含一动作编辑器及一控制编辑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其中使用者系藉由该动作编辑器以编入走路及转弯之动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其中该控制编辑器用以控制该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之动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具变化型态之机器人,其中该动作编辑器系使用应用程式语言以编辑走路及转弯之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