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防眩膜及图像显示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防眩膜,表面具有凹凸,对于30°的入射光,反射角30°的反射率R(30)为0.04~0.2%、反射角40°的反射率为0.005~0.02%、反射角50°的反射率为0.0015%以下,并且满足下述(1)~(7)的任意一个条件。(1)将反射角35°的反射率记为R(35),R(35)/R(30)为0.4~0.8;(2)凹凸面的算术平均高度Pa为0.09~0.21μm;(3)凹凸面的最大截面高度Pt为0.5~1.2μm;(4)凹凸面的平均长度PSm为12~20μm;(5)凹凸面各点的标高柱状图的峰值存在于以高度50%为中心的±10%以内的范围内;(6)在200×200μm的区域内具有150~350个凸部;(7)以凸部顶点为基点的泰森划分多边形的平均面积为100~300μm2。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8482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9.01 |
申请号 |
CN200780022738.6 |
申请日期 |
2007.06.18 |
申请人 |
住友化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古谷勉;桑原真人;丰岛麻利 |
分类号 |
G02B5/02(2006.01)I;G02B5/08(2006.01)I;G02F1/1335(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B5/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樊卫民;郭国清 |
主权项 |
一种防眩膜,表面具有微小的凹凸,其中,对于以入射角30°入射的光,反射角30°的反射率R(30)为0.04%以上、0.2%以下,反射角40°的反射率R(40)为0.005%以上、0.02%以下,反射角50°的反射率R(50)为0.0015%以下,并且相对于以入射角30°入射的光,将反射角35°方向上的反射率记为R(35),R(35)/R(30)的值为0.4以上、0.8以下。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