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照明机构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以简单的结构对开口部的周围以及收容部内两者进行照射的照明机构。照明机构(1)具备设置在能够供乘客上下车的车辆(2)的开口部(3)上的照明装置(4)。照明装置(4)被固定在设置在开口部(3)的下端部(3a)上的台阶装饰构件(5)上。在形成在门衬板(10)上的收容部(9)的底面设置有透光性构件(18)。当门(6)相对于开口部(3)关闭时,由于在台阶装饰构件(5)上配置有收容部(9),照明机构(1)保持在照明装置(4)、第一透光性构件(18a)、以及第二透光性构件(18b)从下起依次排列的状态。 |
申请公布号 |
CN10181147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8.25 |
申请号 |
CN201010112395.6 |
申请日期 |
2010.02.10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本田阿克塞斯 |
发明人 |
岩井史郎;今泉功司;齐藤爱歌 |
分类号 |
B60Q3/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Q3/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主权项 |
一种照明机构,其对包括能够供乘客上下车的开口部和对上述开口部进行自由开闭且在内表面具有收容部的门体的车辆的上述开口部附近进行照射,该照明机构的特征在于,包括:照明装置,其设置在上述开口部的下部;透光性构件,其设置在上述收容部的底面。 |
地址 |
日本埼玉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