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拍手器(5)
摘要 1.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拍手器(5)。2.该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在娱乐场合中使用的道具。3.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拍手器的色彩。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主视图。5.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132993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8.25
申请号 CN200930347213.1 申请日期 2009.12.24
申请人 鲍志昌 发明人 鲍志昌
分类号 21-01 主分类号 21-01
代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 33228 代理人 代忠炯
主权项
地址 315722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区象山华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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