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装置与应用其之电子装置;LIGHT-EMITTING DEVICE AND ELECTRONIC DEVICE USING THE SAME
摘要 本发明系揭露一种发光装置与应用其之电子装置。发光装置包括一导光板、一电路板、至少一光源单元与一反射层。电路板设置于导光板之下方,而反射层设置于导光板之上方。导光板上包括至少一孔洞,光源单元设置于电路板上且位于孔洞之内,反射层则位于孔洞之上方。发光装置例如是设置于电子装置之键盘一侧以提供键盘之照明。
申请公布号 TWI329373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8.21
申请号 TW096108621 申请日期 2007.03.13
申请人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ITE-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92号22楼 发明人 刘育男;陈清景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祁明辉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5段510号22楼之2;林素华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5段510号22楼之2
主权项 1.一种发光装置,包括:一导光板,包括至少一上下贯穿之孔洞;一电路板,设置于该导光板之下方;至少一光源单元,设置于该电路板上,且位于该孔洞之内;及一反射层,设置于该导光板上,且覆盖于该孔洞之上方。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当该光源单元被驱动发光时,该光源单元之光线系由该反射层反射进入该导光板,并藉由该导光板传播。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电路板于该孔洞内具有至少一侧壁,该导光板具有一上表面与一下表面,该侧壁系连接该上表面与该下表面,该光源单元之光线系藉由该侧壁进入该导光板。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孔洞内之该侧壁系实质上非垂直于该上表面或该下表面。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孔洞内之该侧壁系包括一斜面。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孔洞内之该侧壁系包括一弧面。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孔洞之该侧壁上具有复数个相连之V型沟槽(V-cut)。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导光板包括复数个孔洞,该电路板上设置有相应于该些孔洞数量之复数个光源单元,该些光源单元分别位于该些孔洞中。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光源单元系包括至少一发光二极体封装体。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光源单元系包括至少一发光二极体晶片。 ;11.一种电子装置,包括一键盘;及一发光装置,包括:一导光板,设置于该键盘之一侧,该导光板包括至少一孔洞;一电路板,设置于该导光板之下方;至少一光源单元,设置于该电路板上,并位于该孔洞之内;及一反射层,系位于该孔洞之上方,且该反射层系设置于该键盘与该导光板之间。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当该光源单元被驱动发光时,该光源单元之光线系由该反射层反射进入该导光板,并藉由该导光板传播。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电路板于该孔洞内具有至少一侧壁,该导光板具有一上表面与一下表面,该侧壁系连接该上表面与该下表面,该光源单元之光线系藉由该侧壁进入该导光板。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孔洞内之该侧壁系实质上非垂直于该上表面或该下表面。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孔洞内之该侧壁系包括一斜面。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孔洞内之该侧壁系包括一弧面。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孔洞之该侧壁上具有复数个相连之V型沟槽(V-cut)。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导光板包括复数个孔洞,该电路板上设置有相应于该些孔洞数量之复数个光源单元,该些光源单元分别位于该些孔洞中。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光源单元系包括至少一发光二极体封装体。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光源单元系包括至少一发光二极体晶片。;第1A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发光装置之立体图。;第1B图绘示乃第1A图发光装置之爆炸图。;第2A图绘示乃第1A图发光装置之导光板具斜面侧壁之剖示图。;第2B图绘示乃第1A图发光装置之导光板具V-cut侧壁之剖示图。;第3图绘示乃依照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电子装置之部分爆炸图。
地址 LITE-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92号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