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警示装置
摘要 一种车辆警示装置,安装于一车辆上,该车辆定义有一车头、一车尾及二相对之侧壁,该车辆警示装置包括有分别安装于该车辆的两侧壁上之多数个警示模组,及一与该车辆的煞车踏板、方向盘及该等警示模组相连接之控制单元,每一警示模组包括有一方向警示元件、一煞车警示元件,以及一用以感应该车辆侧向状况之感应元件,该控制单元于接收到方向盘的转向操作讯号或煞车踏板的踩踏讯号或感应元件的异常感测讯号时,会控制相对应之方向警示元件或该等煞车警示元件发出警示讯号,藉以提醒侧向来车或行人注意,提高人身安全。
申请公布号 TWM387026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8.21
申请号 TW099207781 申请日期 2010.04.28
申请人 蔡淑华 高雄县仁武乡永和一街75号 发明人 叶重余;林泱全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高玉骏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杨祺雄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车辆警示装置,安装于一车辆上,该车辆定义有一车头、一车尾及二相对之侧壁,该车辆警示装置包括有:多数个分别显露安装于该车辆的两侧壁上之警示模组,每一警示模组包括有一方向警示元件、一煞车警示元件,以及一用以感应该车辆侧向状况之感应元件;及一控制单元,与该车辆之一煞车踏板、一方向盘及该等警示模组相连接,该控制单元于接收到该方向盘的转向操作讯号时,会进一步控制该车辆相对应侧壁上的各该警示模组之方向警示元件产生转向警示讯号,同时启动各该感应元件执行感应;又,该控制单元于接收到该煞车踏板的踩踏讯号,随即控制该等煞车警示元件发出警示讯号;另外该控制单元还电性连接有一控制开关,提供使用者能根据该感应元件的感测讯号而手动操作该控制开关,该控制单元于接收到该控制开关的启动讯号,随即控制该等煞车警示元件发出警示讯号。 ;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车辆警示装置,其中,每一煞车警示元件具有多数个发光二极体,该等发光二极体区分有至少一排列出特定形状的作业区域及布设于该作业区域周围之非作业区域,在常态时,该控制单元是控制位于该作业区域及该非作业区域之该等发光二极体均处于微弱亮灯状态,该控制单元于接收到该煞车踏板的踩踏讯号,是控制位于该非作业区域的该等发光二极体不亮,位于该作业区域的该等发光二极体特定亮灯状态。 ;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车辆警示装置,其中,所述特定形状为文字或图案。 ;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车辆警示装置,其中,所述特定形状是选自下列之一:X形、O形、星形,或心形。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车辆警示装置,其中,该等警示模组是设置于该车辆的两侧壁偏上段位置处。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车辆警示装置,其中,各该方向警示元件为方向灯。 ;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车辆警示装置,还包括有一与该控制单元电性连接之蜂鸣器,该控制单元于接收到该感应元件的感测讯号,随即控制该警报器发出蜂鸣声响。 ;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或7项所述之车辆警示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具有一与该控制开关、该感应元件连接之判断模组,该判断模组是用于接收比较该感应元件的感测讯号持续时间,当该感应元件的感测讯号达至一预设时间值但仍未收到该控制开关的操作讯号时,该该控制单元随即主动强制控制位于该非作业区域的该等发光二极体不亮,位于该作业区域的该等发光二极体发亮。 ;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车辆警示装置,其中,所述特定亮灯状态是由该控制单元选自下列之一的控制:持续强亮灯、闪烁亮灯。;图1是一车辆后视示意图,说明现有车辆警示装置的安装态样;;图2是一俯视示意图,说明本新型车辆警示装置一较佳实施例之使用态样;;图3是一方块图,辅助说明该较佳实施例之组成元件配置态样;;图4是一侧视示意图,辅助说明该较佳实施例之车辆侧视态样;;图5是一示意图,说明该较佳实施例之煞车警示元件位于作业区域及非作业区域的该等发光二极体均处于微弱亮灯状态,特别说明的是图中以实心圆表示亮灯;及;图6是一示意图,说明该较佳实施例之位于该非作业区域的该等发光二极体不亮,位于该作业区域的该等发光二极体发亮的态样,特别说明的是图中以实心圆表示亮灯,以空心圆表示未亮灯。
地址 高雄县仁武乡永和一街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