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标记以辨识复制状态的节目内容复制方法及相关装置;DUBBING METHOD UTILIZING LABEL FOR IDENTIFYING DUBBING STATUS AND APPARATUS THEREOF
摘要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节目内容复制方法及装置,该方法系包括以下步骤:选择一第一储存媒体内之一节目内容;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一第二储存媒体;以及产生用以辨识该节目内容之一复制状态之一标记。
申请公布号 TWI328804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8.11
申请号 TW095129779 申请日期 2006.08.14
申请人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EDIATEK INC. 新竹县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创新一路1之2号5楼 发明人 黄阚立;陈展辉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丰任 台北县永和市福和路389号6楼之3;戴俊彦 台北县永和市福和路389号6楼之3
主权项 1.一种节目内容复制方法,包括:选择一第一储存媒体(storage medium)内之一节目内容(program);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一第二储存媒体;以及产生用以辨识该节目内容之一复制状态之一标记(label),其中,若该第一储存媒体为一可卸除式储存媒体(removable storage medium),该标记更包括用以辨识具有该节目内容之该第一储存媒体之一资讯,而若该第二储存媒体为一可卸除式储存媒体,该标记更包括用以辨识具有该节目内容之该第二储存媒体之一资讯。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产生该标记之步骤包括:当一复制程序中断时产生该标记。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产生该标记之步骤包括:于一复制程序中,每隔一预设时间间隔便重复产生该标记。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检查该节目内容所对应之该标记是否存在;以及决定是否自一中断状态来恢复一复制程序。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检查该节目内容所对应之该标记是否存在;以及决定是否自一启始状态来恢复一复制程序。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之步骤包括:将该节目内容解码以产生一已解码节目内容;以及将该已解码节目内容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之步骤包括:将该节目内容编码以产生一已编码节目内容;以及将该已编码节目内容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之步骤包括:将该节目内容解码后再编码以产生一已编码节目内容;以及将该已编码节目内容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其中该已编码节目内容之编码机制(coding scheme)与该节目内容之编码机制系为相异。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之步骤包括:将该节目内容解码后再编码以产生一已编码节目内容;以及将该已编码节目内容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其中该已编码节目内容之编码位元率(coding rate)与该节目内容之编码位元率系为相异。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标记系对应于该节目内容之一时间资讯。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标记系对应于该节目内容之一实体位置资讯。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标记系对应于该节目内容之一逻辑位置资讯。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更包括:将该标记储存于该第一储存媒体、该第二储存媒体或一外加储存媒体,其中该外加储存媒体与该第一储存媒体及该第二储存媒体系为相异。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外加储存媒体系为一非挥发性记忆体(non-volatile memory)。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一储存媒体系为一光碟片。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一储存媒体系为一磁碟片。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一储存媒体系为一磁光碟片(magnetic-optical disk)。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二储存媒体系为一光碟片。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二储存媒体系为一磁碟片。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第二储存媒体系为一磁光碟片。 ;21.一种节目内容复制方法,包括:对一节目内容执行一还原方法以撷取一还原资讯(recovery information),该还原资讯储存于一第一储存媒体用以恢复一复制程序;以及根据该还原资讯来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一第二储存媒体。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之步骤包括:决定是否自一中断状态来恢复该复制程序。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之步骤包括:决定是否自一启始状态来恢复该复制程序。 ;24.一种用以复制节目内容之装置,包括:一第一储存媒体,用以储存一节目内容;一第二储存媒体;以及一控制器,耦接于该第一储存媒体及该第二储存媒体,用以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并产生用以辨识该节目内容之一复制状态之一标记,其中,若该第一储存媒体为一可卸除式储存媒体,该标记更包括用以辨识具有该节目内容之该第一储存媒体之一资讯,而若该第二储存媒体为一可卸除式储存媒体,该标记更包括用以辨识具有该节目内容之该第二储存媒体之一资讯。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当一复制程序中断时,该控制器产生该标记。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于一复制程序中,该控制器每隔一预设时间间隔或一预设资料录制长度便重复产生该标记。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控制器更检查该节目内容所对应之该标记是否存在,并决定是否自一中断状态来恢复一复制程序。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控制器更检查该节目内容所对应之该标记是否存在,并决定是否自一启始状态来恢复一复制程序。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控制器更将该节目内容解码以产生一已解码节目内容,并将该已解码节目内容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控制器更将该节目内容编码以产生一已编码节目内容,并将该已编码节目内容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控制器更将该节目内容解码后再编码以产生一已编码节目内容,并将该已编码节目内容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且该已编码节目内容之编码机制与该节目内容之编码机制系为相异。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控制器更将该节目内容解码后再编码以产生一已编码节目内容,并将该已编码节目内容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且该已编码节目内容之编码位元率与该节目内容之编码位元率系为相异。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标记系对应于该节目内容之一时间资讯。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标记系对应于该节目内容之一实体位置资讯。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标记系对应于该节目内容之一逻辑位置资讯。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更包括一外加储存媒体,耦接于该控制器,且该控制器更将该标记储存于该第一储存媒体、该第二储存媒体或该外加储存媒体。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外加储存媒体系为一非挥发性记忆体。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一储存媒体系为一光碟片或一磁碟片。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第二储存媒体系为一光碟片或一磁碟片。 ;40.一种用以复制节目内容之装置,包括:一第一储存媒体,用以储存一节目内容;一第二储存媒体;以及一控制器,耦接于该第一储存媒体及该第二储存媒体,用以对该节目内容执行一还原方法以撷取一还原资讯,该还原资讯系储存于该第一储存媒体,该控制器并根据该还原资讯来将该节目内容由该第一储存媒体复制至该第二储存媒体,其中该还原资讯系用以恢复一复制程序。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控制器更决定是否自一中断状态来恢复该复制程序。 ;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控制器更决定是否自一启始状态来恢复该复制程序。;第1图为习知快速拷贝复制系统的示意图。;第2图为习知转码复制系统的示意图。;第3图表示第1图之快速拷贝复制系统或第2图之转码复制系统之复制流程的流程图。;第4图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之快速拷贝复制系统的示意图。;第5图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转码复制系统的示意图。;第6图为可应用于两种复制系统之第一还原方法的流程图。;第7图为可应用于两种复制系统之第二还原方法的流程图。;第8图为可应用于两种复制系统之第三还原方法的流程图。;第9图为第8图的接续流程图。
地址 MEDIATEK INC. 新竹县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创新一路1之2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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