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地板(93)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地板(93)。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室内外装饰。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主视图和后视图中的图案;在地板横向连接的部位上有凸起和凹槽,即使不用紧固钉和胶也可连接牢固。4.指定主视图所在的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申请公布号 CN30131098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8.11
申请号 CN200930275163.0 申请日期 2009.11.23
申请人 卡尔玛地板(苏州)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传明
分类号 25-02 主分类号 25-02
代理机构 苏州市新苏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2221 代理人 朱建民
主权项
地址 215228 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红安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