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专用于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的燃油喷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专用于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的燃油喷灯,包括进油口(1)、油包(5)和喷油嘴(3),所述进油口(1)与所述油包(5)的进口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油包(5)通过回风仓(7)与汽包(9)连接,所述油包(5)的出油口与所述汽包(9)的进口相连,所述汽包(9)的出口与所述喷油嘴(3)连通,所述喷油嘴(3)安装在所述油包(5)的中心位置,所述油包(5)的中心腔、回风仓(7)和汽包(9)的中心腔构成燃烧室。这种结构的燃油喷灯便于携带,并且专门用于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的燃油,其使用方便、安全。 |
申请公布号 |
CN20154777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8.11 |
申请号 |
CN200920314647.6 |
申请日期 |
2009.11.13 |
申请人 |
季新林 |
发明人 |
季新林 |
分类号 |
F23D11/00(2006.01)I;F23D11/36(2006.01)I;F23D11/4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D1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瑞安市翔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3222 |
代理人 |
林元良 |
主权项 |
一种专用于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的燃油喷灯,包括进油口(1)、油包(5)和喷油嘴(3),所述进油口(1)与所述油包(5)的进口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油包(5)通过回风仓(7)与汽包(9)连接,所述油包(5)的出油口与所述汽包(9)的进口相连,所述汽包(9)的出口与所述喷油嘴(3)连通,所述喷油嘴(3)安装在所述油包(5)的中心位置,所述油包(5)的中心腔、回风仓(7)和汽包(9)的中心腔构成燃烧室。 |
地址 |
317606 浙江省玉环县清港镇烧瓦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