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集尘箱,包括:一箱体,内部具有一容纳空间,顶部具有一开口,而两侧则分别具有一穿入口,并于后端位置具有一排气口;一孔架,系设置于该箱体之容纳空间内,使该容纳空间被区隔出一修护区域及一滤净区域,该孔架上具有多数个过滤孔,使由该过滤孔连通该修护区域及该滤净区域,该箱体之开口及穿入口系连通该修护区域,而排气口则连通该滤净区域;一滤净器,系设置于该箱体之滤净区域中;一盖板,系枢设于该箱体之后端位置,以将该箱体后端之排气口开启或封闭者,该盖板上具有至少一风扇口;至少一风扇,系设置于该盖板之风扇口上,用以将修护区域内之气体加以吸引而经由该滤净区域中之滤净器过滤后,自该排气口所排出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集尘箱,其中该箱体之各穿入口上分别设置有一软质罩体,当该软质罩体未受外力作用时系呈封闭该穿入口之型态,而当该软质罩体受外力作用时则可变形供外物穿入。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集尘箱,其中该箱体之底部具有多数之支撑柱。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集尘箱,其中该箱体之底部具有多数之轮组。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集尘箱,其中该孔架之底部位置具有一排出孔。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集尘箱,更包含有一置物架,系设置于该箱体之顶部位置处,用以提供一置物空间,以供工具或其它物品放置之用。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集尘箱,其中该箱体之修护区域中进而设置有一发光体,该发光体用以提供修护区域所需之光源者。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集尘箱,其中该箱体外侧设置有一插座,以供一电源线插接,而将外部之电力导通至该发光体上。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集尘箱,其中该箱体外侧设置有一插座,以供一电源线插接,而将外部之电力导通至该风扇上。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集尘箱,其中该箱体上枢设有一透明盖板,该透明盖板以将该箱体之开口开启或盖合。;图一为本创作集尘箱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图二为该集尘箱实施例之立体大部分解图;;图三为该集尘箱之视图实施例之剖视示意图;以及;图四为该集尘箱实施例之使用状态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