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去除含贵金属废料中的炭及有机物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去除含贵金属废料中的炭及有机物的方法,属贵金属的再生技术。把含贵金属废料放置于焙烧炉中,在一定的温度下富氧焙烧,用无机酸浸出,固液分离后的液体精制成贵金属及其盐类,残渣放置于焙烧炉中二次进行焙烧,再经无机酸浸出,固液分离后,液体精制成贵金属及其盐类,残渣另行处理。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是:方法简单易行,节能,节省投资。循环性强,工艺合理。 |
申请公布号 |
CN10177392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7.14 |
申请号 |
CN201010018103.2 |
申请日期 |
2010.01.12 |
申请人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锐利;李龙银;李孝腾;任娟;郑继帅;奚昤;夏军;董月兵 |
分类号 |
B09B5/00(2006.01)I;B09B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9B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徐州市三联专利事务所 32220 |
代理人 |
周爱芳 |
主权项 |
一种去除含贵金属废料中的炭及有机物的方法,把含贵金属废料放置于焙烧炉中,在一定的温度下富氧焙烧,用无机酸浸出,固液分离后的液体精制成贵金属及其盐类,再将残渣放置于焙烧炉中二次进行焙烧,再经无机酸浸出,固液分离后,液体精制成贵金属及其盐类,残渣另行处理;其步骤如下:1)将含贵金属废料放置于焙烧炉中富氧焙烧2.5-3.5h;2)将焙烧过的含贵金属废料用无机酸浸出;含贵金属废料与无机酸的重量配比为1∶3~5,浸出时间为3~5h;3)经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精制成贵金属及其盐类;4)分离后的残渣放置于焙烧炉中进行二次焙烧2.5-3.5h;5)再用步骤2)和3)的方法经无机酸浸出,固液分离后,液体精制成贵金属及其盐类,二次残渣另行处理。 |
地址 |
221004江苏省徐州市徐州经济开发区刘荆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