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视屏幕最佳使用距离判断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视屏幕最佳使用距离判断方法,通过在电子显示设备的可视屏幕中显示一个标准图片,使用者从可视屏幕摆放处开始沿直线远离可视屏幕,当达到最佳观看距离时,使用者刚好能看清图片的中间一行,不能看清图片下方的两行;此最佳观看距离即为适用于所述可视屏幕的最佳使用距离。本发明以观察者自身的判断,就可以直观地获得这个距离值,并作为选购或使用的依据。另一方面,设备生产厂家还可以通过最佳安全距离的警示作用规避因此带来的潜在法律纠纷。 |
申请公布号 |
CN10177732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7.14 |
申请号 |
CN200910110838.5 |
申请日期 |
2009.01.13 |
申请人 |
福州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洪艺 |
分类号 |
G09G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G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翁素华 |
主权项 |
可视屏幕最佳使用距离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步骤10:提供一可视屏幕;步骤20:制作适用于所述可视屏幕的标准图片;包括如下步骤:步骤201:根据最佳可视距离推算公式:最佳可视距离=可视屏幕高度/垂直分辨率×3400,定义一个参考系数δ:δ=最佳可视距离/5;计算出该可视屏幕的参考系数δ的数值;步骤202:截取国际标准视力表0.8到1.2的5行视力表,形成一图片;步骤203:将所述图片按δ比例系数进行放大或缩小的制作,即可生成适用于所述可视屏幕的标准图片;步骤204:将所述标准图片制作于所述可视屏幕中;步骤30:使用者从可视屏幕摆放处开始沿直线远离可视屏幕,当达到最佳观看距离时,使用者刚好能看清图片的中间一行,不能看清图片下方的两行;步骤40:所述最佳观看距离即为适用于所述可视屏幕的最佳使用距离。 |
地址 |
350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二期11号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