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发光照明放大镜的笔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笔具,尤其是一种带发光照明放大镜的笔。本实用新型是在圆筒形笔杆的中间位置设有按钮开关,在开关的下方设有电池盒,电池盒内安装电池,在笔杆尾端口处钻螺孔,将螺栓穿过螺孔,使笔杆和放大镜支杆活动连接,在支杆上方连接椭圆形镜框,镜框上对称安装四只高亮白色发光二极管,镜框内安装镜子。连接电路是将四只发光二极管并联,串联开关后,再并联在电池的正、负两极之间。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优点,在没有电灯光线的情况下能自身发光照明并能用放大镜阅读或写字,它既可以作为书写照明的工具,又可以用作放大镜阅读。 |
申请公布号 |
CN20152521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7.14 |
申请号 |
CN200920229819.X |
申请日期 |
2009.11.13 |
申请人 |
李唯实 |
发明人 |
李唯实 |
分类号 |
B43K29/00(2006.01)I;B43K29/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43K2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武汉楚天专利事务所 42113 |
代理人 |
石东红 |
主权项 |
一种带发光照明放大镜的笔,包括笔杆、镜子、发光二极管、镜框、开关、电池、电池盒和螺栓,其特征是:在圆筒形笔杆的中间位置设有按钮开关,在开关的下方设有电池盒,电池盒内安装电池,在笔杆尾端口处钻螺孔,将螺栓穿过螺孔,使笔杆和放大镜支杆活动连接,在支杆上方连接椭圆形镜框,镜框上对称安装四只高亮白色发光二极管,镜框内安装镜子。 |
地址 |
430016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64号武汉六中高二(5)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