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在中间视觉条件下照亮区域的照明装置(1)。该照明装置具有一个或多个发射第一波长区域中的基本上单色的光的LED(6)。该照明装置还具有一个或多个发射第二波长区域中的基本上单色的光的LED(8)。上述LED的组合使得在使用时该照明装置提供的光具有大于2.0的S/P比。
申请公布号 CN10176573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6.30
申请号 CN200880100473.1 申请日期 2008.07.23
申请人 莱姆尼斯照明专利控股公司 发明人 约翰尼斯·O·鲁伊曼斯
分类号 F21S8/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8/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陈晓帆;沙捷
主权项 一种用于在中间视觉条件下照亮区域的照明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发射第一波长区域中的基本上单色的光的LED;一个或多个发射第二波长区域中的基本上单色的光的LED;使得,在使用时,该照明装置提供的光具有大于2的S/P比。
地址 荷兰纳尔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