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激光治疗仪的安全机构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眼外科的激光治疗仪,具有可放置在眼睛(21)上并通过其入射治疗激光束(2)的接触镜片(23),其中具有安全机构(24、25),该机构这样移动保持接触镜片(23),使其在受到与激光束入射方向相反地指向接触镜片(23)的力时后退,以及其中安全机构(24、25)只有在力高于力极限值(Fmin)的情况下后退并在力低于力极限值的情况下定位保持接触镜片(23)。
申请公布号 CN10108020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6.23
申请号 CN200680001383.8 申请日期 2006.01.10
申请人 卡尔蔡司医疗技术股份公司 发明人 迪尔克·米尔霍夫;卡斯藤·朗;卡斯藤·费斯坦格
分类号 A61F9/009(2006.01)I 主分类号 A61F9/009(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代理人 钟强;樊卫民
主权项 用于眼外科的激光治疗仪,具有-用于患者的头部装置(2),-射束偏转单元(15、16),该单元将治疗激光束(L)至少环绕轴线(S2)可变偏转,-聚焦镜组(20),其设置在射束偏转单(15、16)后面,将激光束(L)沿光轴聚焦到眼睛(21)内或眼睛上,-可放置在眼睛(21)上的接触镜片(23),其设置在聚焦镜组(20)后面,以及-安全机构(24、25),该机构在受到与激光束入射方向相反地指向接触镜片(23)的力时使头部装置(2)和接触镜片(23)分离运动,其特征在于,-射束偏转单元(15、16)至少关于对于偏转轴线(S2)起作用的偏转件(15)设置在聚焦镜组(20)的入射瞳孔上,以及-安全机构(24、25)将接触镜片(23)、聚焦镜组(20)和偏转件(15)这样连接,使分离运动时偏转件(15)保留在入射瞳孔上并且偏转件(15)与接触镜片(23)之间光程的长度不变。
地址 德国耶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