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显示设备
摘要 图像显示设备包括用于显示图像的主体,在主体背面的用于调整主体的高度、左/右角度、和前/后倾斜度的位置调整设备,基座,具有可转动地连接至位置调整设备的上端和可转动地连接至基座的下端的支架,和在基座的上表面、用于在其中折叠和放置支架的底板凹槽,从而允许主体的高度、左/右角度,和前/后倾斜度的调整。
申请公布号 CN167086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6.16
申请号 CN200510055876.7 申请日期 2005.03.16
申请人 LG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李真雨
分类号 G12B9/08(2006.01)I;F16M11/00(2006.01)I;G09F9/00(2006.01)I 主分类号 G12B9/0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代理人 樊卫民;杨本良
主权项 一种用于图像显示设备的架子,其包括:基座;支架,其具有枢轴地连接至所述基座的下端部分;和位置调整设备,其枢轴地连接至所述支架的上端部分,所述位置调整设备单独地允许附于其上的图像显示设备的高度的基本上线性的调整、左/右角度的枢轴调整和前/后倾斜度的枢轴调整,其中,所述位置调整设备包括高度调整设备、第一轴、和第二轴,所述高度调整设备附加在所述图像显示设备的背面,以在上/下方向移动所述图像显示设备,所述第一轴作为所述图像显示设备的左/右角度调整期间的中心轴可转动地连接至高度调整设备,所述第二轴作为在图像显示设备的前/后倾斜度调整期间的中心轴,穿过所述第一轴,并且连接至所述支架。
地址 韩国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