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高压放电灯的点亮方法、高压放电灯的点亮电路、高压放电灯装置、以及投影仪类型的图像显示装置 |
摘要 |
在启动之后,高压放电灯的点亮方法是以额定频率点亮灯而不切换频率持续120秒(S12,S13),此后根据电压值的变化从额定频率切换到更可听到的频率(S21到S23)。 |
申请公布号 |
CN10174378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6.16 |
申请号 |
CN200880024442.2 |
申请日期 |
2008.07.10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小野俊介;小笹稔;山本匡宏;山田刚 |
分类号 |
H05B41/292(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5B41/29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娜;李家麟 |
主权项 |
一种高压放电灯的点亮方法,该高压放电灯中密封了卤素材料,并且包括具有设置在其中的一对电极的电弧管,每个电极具有形成在其一端上的突起,该点亮方法用于通过提供交流电流来点亮所述高压放电灯,在启动之后执行恒流控制,并且之后改变到以恒定功率点亮,该点亮方法包括:切换步骤,根据该对电极之间的电压值的变化,将交流电流的频率从第一值切换到第二值,该第一值为额定频率,该第二值不同于所述第一值并且具有高于所述第一值的可听程度;以及维持步骤,在以下期间之一内禁止切换步骤并且将交流电流的频率维持在所述第一值:(i)从所述高压放电灯的启动开始并且在改变到以恒定功率点亮之前结束的预定时间段,(ii)从启动到改变到以恒定功率点亮的时间的时间段,以及(iii)从启动开始并且在改变到以恒定功率点亮之后过了预定时间段的时候结束的时间段。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