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它包括至少一个高压气体放电灯,该灯包括至少一个具有放电空间(21)的灯泡(1),在该放电空间中设置两个电极(41、42)同时在该放电空间中存在具有能够冷凝的成份的气体混合物,因而在两个电极(41、42)之间/或其上存冷凝淀积的危险,同时该灯包括一个点火装置和一个为灯泡(1)局部加热(5)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照明装置包括至少一个为灯泡(1)局部冷却的装置(6)。
申请公布号 CN10142181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6.16
申请号 CN200580012393.7 申请日期 2005.04.06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P·佩卡斯基;G·霍伊斯勒;H·门希;J·波尔曼-勒特施
分类号 H01J61/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1J6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蔡民军;廖凌玲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高压气体放电灯,该高压气体放电灯包括至少一个具有放电空间(21)的灯泡(1),放电空间(21)中设置有两电极(41、42),并且放电空间(21)中存在具有能够冷凝的成份的气体混合物,其中,在两电极(41、42)之间和/或在两电极(41、42)上存在冷凝淀积的风险,至少一个点火装置,至少一个为灯泡(1)进行局部加热的装置(5),至少一个为灯泡(1)进行局部冷却的装置(6),其中,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监测高压气体放电灯的两电极(41、42)之间的短路的监测装置。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