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GPS海上救生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GPS海上救生系统,该系统包括基地设备、船舶设备和个人设备,所述的基地设备设有无线电接收装置,所述的船舶设备设有船用GPS定位标和无线电接收设备,所述的个人设备包括个人GPS定位标和光报警装置,发生海事事件时,船舶设备上的船用GPS定位标即发出求救信号和位置信号,基地设备的无线电接收装置接收到求救信号和位置信号后,前去救援。个人落海后,当搜救设备在事发现场范围(半经30公里)内时,个人设备上的GPS定位标即刻被触发发出求救信号和位置信号。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安全可靠、定位准确、可使落海人员快速获救等特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172306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6.09 |
申请号 |
CN200810201067.6 |
申请日期 |
2008.10.10 |
申请人 |
上海精益电器厂有限公司;上海鼎灵实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光华;李风波;刘鼎红;张重清;卢慧坚;徐正阳 |
分类号 |
B63B45/00(2006.01)I;G01S5/02(2006.01)I;G01S1/02(2006.01)I;B63C9/00(2006.01)I;B63C9/20(2006.01)I;B63C9/01(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3B4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5 |
代理人 |
赵志远 |
主权项 |
GPS海上救生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基地设备、船舶设备和个人设备,所述的基地设备设有无线电接收装置,所述的船舶设备设有船用GPS定位标和无线电接收设备,所述的个人设备包括个人GPS定位标和光报警装置,发生海事事件时,船舶设备上的船用GPS定位标即发出求救信号和位置信号,基地设备的无线电接收装置接收到求救信号和位置信号后,派搜救装置前去救援,个人落海后,当搜救装置在事发现场范围内时,个人设备上的GPS定位标即刻被触发发出求救信号和位置信号,搜救船或飞机前去救援。 |
地址 |
200051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3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