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节能和安全的微型电动葫芦
摘要 一种节能和安全的微型电动葫芦,属于提升装置技术领域。它包括具有第一壳腔的主壳体、配置在主壳体一端的具有第二壳腔的第一罩壳、配置在主壳体另一端的具有第三壳腔的第二罩壳和彼此平行地并且以卧置状态地设置在所述第一壳腔中的滚筒机构和电机,特点是:所述的电机为直流永磁电机;所述的第三壳腔内设置有一用于对滚筒机构实施制动的并且对滚筒机构超限吊重作出响应的制动机构,该制动机构分别与所述的滚筒机构和电机传动联结。优点:将电机采用了直流永磁电机,从而有利于提高功率、缩小体积和节约能源以及铜材资源;制动机构具有制动稳定和可靠的长处;当被吊物超重时可由制动机构的结构实现控制,从而能确保安全。
申请公布号 CN10132342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6.02
申请号 CN200810023198.X 申请日期 2008.07.17
申请人 常熟市海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陆颖杰;陆正岳;郁正叶
分类号 B66D1/58(2006.01)I;B66D1/54(2006.01)I;B66D5/08(2006.01)I;B66D1/12(2006.01)I;B66D1/14(2006.01)I 主分类号 B66D1/58(2006.01)I
代理机构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13 代理人 朱伟军
主权项 一种节能和安全的微型电动葫芦,它包括具有第一壳腔(47)的主壳体(49)、配置在主壳体(49)一端的具有第二壳腔(52)的第一罩壳(1)、配置在主壳体另一端的具有第三壳腔(53)的第二罩壳(24)和彼此平行地并且以卧置状态地设置在所述第一壳腔(47)中的滚筒机构(51)和电机(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机(2)为直流永磁电机;所述的第三壳腔(53)内设置有一用于对滚筒机构(51)实施制动的并且对滚筒机构(51)超限吊重作出响应的制动机构(54),该制动机构(54)分别与所述的滚筒机构(51)和电机(2)传动联结。
地址 215512 江苏省常熟市碧溪镇浒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