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握笔机构的自动笔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具有握笔机构的自动笔,解决了方便小学生纠正不正确握笔姿势的问题。具有握笔机构的自动笔包括笔头、笔杆和笔芯机构,笔杆为三棱柱杆;与笔头相邻的笔杆上设有握笔柄,所述握笔柄为三棱柱,其横截面为等边三角形,三棱柱状握笔柄的三个侧面与笔杆的圆柱面相切;其中两个相邻侧面中部设有圆形凹槽,另一侧面设有与中指配合的贯通该侧面的斜凹槽。本实用新型使用时,使拇指、食指和中指保持在握笔机构的固定位置上,从而保证握笔姿势的正确。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使用该自动笔可以轻松的纠正不正确的握笔书写姿势。 |
申请公布号 |
CN20148396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5.26 |
申请号 |
CN200920186821.3 |
申请日期 |
2009.08.05 |
申请人 |
郑恩村 |
发明人 |
郑恩村;郑恩道 |
分类号 |
B43K29/00(2006.01)I;B43K23/0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B43K2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合肥金安专利事务所 34114 |
代理人 |
金惠贞 |
主权项 |
具有握笔机构的自动笔,包括笔头、笔杆和笔芯机构,所述笔杆为三棱柱杆,其特征在于:与笔头相邻的笔杆上设有握笔柄,所述握笔柄为三棱柱,其横截面为等边三角形。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泰安商城A幢3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