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燃气体产生系统和焚烧炉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可燃气体产生系统,其包含:位于上方的容器装置;位于下方的灰烬收集装置;复数个空气入口,位于所述容器装置的底部以帮助燃烧;气体输送管和过滤单元。此焚烧系统将产生可燃气体,其可用于烹饪目的或用作能源。本发明还涉及用于通过燃烧垃圾来产生气体的焚烧炉,其包含位于上方的容器装置和位于下方的灰烬收集装置以及复数个空气入口所述复数个空气入口位于所述上容器装置的底部以帮助燃烧。所述可燃气体产生系统和所述焚烧炉产生可用的可燃气体,且焚烧过程产生无烟无味效果,这对环境有益。
申请公布号 CN195417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26
申请号 CN200480041568.2 申请日期 2004.05.31
申请人 霹雳火(马)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春斗
分类号 F23G5/00(2006.01)I;F23G7/12(2006.01)I 主分类号 F23G5/00(2006.01)I
代理机构 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23 代理人 彭家恩
主权项 一种可燃气体产生系统,包含:a.将可燃材料馈送并压缩到焚烧炉的容器装置中;b.密封所述容器装置;c.在所述容器装置的底部点燃所述可燃材料,直到气体产生且温度增加以烘烤可燃材料并使其升华;d.烘烤所述可燃材料并使其升华以产生可燃气体,其中所述系统进一步包含使用通过气体输送管连接到所述容器装置的过滤单元来过滤所述可燃气体;其中所述过滤可燃气体的步骤包含:e.将可燃气体从所述气体输送管输送到所述过滤单元的入口;f.随着所述过滤单元的内部垂直导管周围的气旋运动,可燃气体向下移动;和g.在输送到出口以供使用前,通过所述过滤单元的底部的水来过滤所述可燃气体,其中必须在燃烧过程前利用所述可燃材料完全填满所述容器装置,以便更好地燃烧。
地址 马来西亚砂劳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