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下颌骨修复支架
摘要 一种能够符合大面积下颌骨缺损形态修复等要求的下颌骨修复支架,所述下颌骨修复支架兼具形态修复和功能修复的作用,从而满足患者的个性化需求,其特征在于,包括下颌骨形支架本体,所述下颌骨形支架本体具有依次连续分布的髁突区、下颌升支区、下颌角区、下颌植骨区和骨连接区;所述下颌角区和下颌植骨区均带有通孔阵列结构,所述骨连接区带有沉孔阵列结构。
申请公布号 CN201469460U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19
申请号 CN200920173287.2 申请日期 2009.08.27
申请人 北京吉马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归来;李晓峰;姜谦;刘灿;武星
分类号 A61F2/28(2006.01)I;A61L27/04(2006.01)I;A61L27/06(2006.01)I;A61L27/56(2006.01)I 主分类号 A61F2/2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代理人 吴小灿
主权项 下颌骨修复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下颌骨形支架本体,所述下颌骨形支架本体具有依次连续分布的髁突区、下颌升支区、下颌角区、下颌植骨区和骨连接区;所述下颌角区和下颌植骨区均带有通孔阵列结构,所述骨连接区带有沉孔阵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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