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录像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生成在便携式终端装置(2)上能以用户想要的像质和音量再生的运动图像文件的电视录像装置(1)。电视录像装置(1)从存储用给定的编码条件编码,并且具有该编码条件信息的第一运动图像文件的存储卡3抽出编码条件信息,把抽出的编码条件信息存储到可改写型ROM16中。接着,电视录像装置(1)根据可改写型ROM16中存储的编码条件信息,设定编码条件,按照设定的编码条件,把应该记录的视频信号和声音信号编码,从而生成第二运动图像文件,把生成的第二运动图像文件存储到存储卡3中。
申请公布号 CN10116096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19
申请号 CN200680012910.5 申请日期 2006.04.17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堂园健
分类号 H04N5/765(2006.01)I;G11B27/00(2006.01)I;G11B20/10(2006.01)I;H04N5/92(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765(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汪惠民
主权项 一种录像装置,包括:抽出机构,其从存储用给定的编码条件编码并且具有该编码条件的第一运动图像文件的记录介质,抽出所述编码条件;第一存储机构,其存储所述抽出的编码条件;编码机构,其按照所述第一存储机构中存储的所述编码条件,把应该记录的视频信号和声音信号编码,生成第二运动图像文件;以及存储机构,其把所述生成的第二运动图像文件存储到所述记录介质或其他记录介质中。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