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变速机构的电动车电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传动装置,尤其是指具有变速机构的电动车电机,包括电机、变速箱和转动主轴,变速箱装配在电机顶部,变速箱中设有离合器,离合器通过传动件与电机的转轴联动配合,转动主轴一端紧配于离合器的轴心,其另一端则与电动车的驱动轮配合。启动时,电机通过传动件驱动离合器转动,当离合器的转动惯性达到一定程度后,启动离合器外推动转动主轴与电动车的驱动轮连接,由于此时离合器已经具有较大的惯性,所以电动车的启动功率更加理想。 |
申请公布号 |
CN201450401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5.05 |
申请号 |
CN200920058631.3 |
申请日期 |
2009.06.17 |
申请人 |
林小玲;李福建 |
发明人 |
李福建 |
分类号 |
H02K7/10(2006.01)I;H02K7/108(2006.01)I;B60K17/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2K7/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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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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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具有变速机构的电动车电机,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机、变速箱和转动主轴,变速箱装配在电机顶部,变速箱中设有离合器,离合器通过传动件与电机的转轴联动配合,转动主轴一端和离合器连接,其另一端则与电动车的驱动轮配合。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百顺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