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一种可确认指纹而无须指纹感应器装置且可避免大尺寸或可减少尺寸的显示装置。显示装置(1)设有像素或次像素,所述像素或次像素包含:用于检测来自一对象的光的光二极管(11);用于保持一电压(Vn1)的保持电容器(13),该电压对应由该光二极管(11)检测到的光强度;和刷新构件(18),其用于根据保持在该保持电容器(13)中的该电压Vn1,将一电压(Vdd或Vss)写入该保持电容器(13)(节点N1)中。
申请公布号 CN10109515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05
申请号 CN200580036233.6 申请日期 2005.10.13
申请人 统宝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发明人 山下佳大朗
分类号 G06K9/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K9/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黄小临;王志森
主权项 一种设有像素或次像素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像素或次像素包含:光检测构件,其用于检测来自对象反射光以及外部光源的一光强度;保持构件,其用于保持对应于由所述光检测构件检测到的所述光强度的第一数据;和刷新构件,包括连接成回路状的一第一刷新开关、一刷新缓冲器、一第二刷新开关和一第三刷新开关,其用于根据由所述保持构件保持的所述第一数据将第二数据写入所述保持构件以防止保持在所述保持构件中的所述第一数据改变成不想要的数据。
地址 中国香港沙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