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产生非圆形光形之发光装置 | ||
摘要 | 一种可产生非圆形光形之发光装置,包含:一灯壳,以及一个安装在灯壳上的发光单元,上述发光单元具有数个第一及第二发光二极体,每个发光二极体都具有一发光部,其中第一发光二极体之发光部的水平轴长度大于垂直轴的长度,第二发光二极体之发光部的水平轴长度等于或小于垂直轴的长度。藉由第一及第二发光二极体上水平轴及垂直轴的长度配置,可以在使用较小及较少功率之发光二极体的情况下,符合车灯对于法规配光值的规定,并因此达到节省材料及能源成本,同时降低设计困难度等优点。 | ||
申请公布号 | TWI323704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4.21 |
申请号 | TW096108019 | 申请日期 | 2007.03.08 |
申请人 | 堤维西交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杨岳勋;许朕纲 |
分类号 | B60Q1/00 | 主分类号 | B60Q1/00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恽轶群;陈文郎 | |
主权项 | 一种可产生非圆形光形之发光装置,包含:一灯壳;及一发光单元,安装在灯壳上,具有至少一个第一发光二极体,及至少一个第二发光二极体,每个发光二极体都具有一发光部,其中该第一发光二极体之发光部的一水平轴长度大于一垂直轴的长度,而该第二发光二极体之发光部的一水平轴长度等于或小于一垂直轴的长度。 | ||
地址 | 台南市南区新乐路72之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