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汽车安全驾驶监控系统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汽车安全驾驶监控系统和方法,用以提高汽车驾驶的安全性。本发明技术方案中,不仅关心汽车驾驶员的疲劳程度,还关心汽车驾驶员的情绪因素,较好地保证了汽车行驶安全。另外,本发明技术方案中,还同时关心本车外的客观因素,具体地,采用人脸检测和/或人体检测和/或汽车检测方法检测图像采集设备摄取到的本车之外的图像中包含的人和/或车辆的大小,根据检测出的所述人和/或车辆的大小以及该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确定所述人和/或车辆对本车的危险程度,以及根据该确定出的危险程度判断是否需要提醒汽车驾驶员,从而进一步保障了汽车驾驶的安全性。采用本发明技术方案,可以提高汽车驾驶的安全性。
申请公布号 CN10103031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4.21
申请号 CN200710098412.3 申请日期 2007.04.17
申请人 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邓亚峰;王浩
分类号 G08B21/06(2006.01)I;A61B5/18(2006.01)I;G01C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8B21/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代理人 李娟
主权项 一种汽车安全驾驶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图像采集模块,用于摄取汽车驾驶员的图像并输出给第一检测模块和第二检测模块;第一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汽车驾驶员的表情;第二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汽车驾驶员的眼睛开闭状态,对于第一图像采集模块采集得到的汽车驾驶员的每帧图像,采用主动形状模型ASM定位上眼睑和下眼睑上特征点,计算所述定位出的上眼睑上特征点和下眼睑上特征点之间的距离,当所述距离小于第一阈值时,确定驾驶员的眼睛处于闭合状态;并统计单位时间内驾驶员的眼睛处于闭合状态的帧数,当所述帧数大于第二阈值时,确定驾驶员处于闭眼状态;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一检测模块和/或第二检测模块的检测结果是否为不适于驾驶;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断模块判断出所述检测结果为不适于驾驶时提醒所述汽车驾驶员;第二图像采集模块,用于摄取本车之外的图像并输出给第三检测模块;第三检测模块,用于采用人脸检测和/或人体检测和/或汽车检测方法检测第二图像采集模块摄取到的本车之外的图像中包含的人和/或车辆的大小,根据检测出的所述人和/或车辆的大小以及该第二图像采集模块的安装位置,确定所述人和/或车辆对本车的危险程度;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危险程度是否高于第一设定阈值,并在判断出所述危险程度高于第一设定阈值时指示所述提示模块提醒所述汽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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