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视机、机顶盒与移动设备间实现节目共享的方法 |
摘要 |
为了满足在电视机和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间共享电视节目的需求,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视机与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间节目共享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在电视机或连接于电视机的机顶盒及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上设置存储装置和数据通讯接口;电视机、机顶盒或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将自身接收的电视节目转换成电子数据并存储于自身的存储装置中;电视机或机顶盒的数据通讯接口与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上的数据通讯接口建立连接并传输存储装置中存储的电子数据。本发明可以应用于电视机、机顶盒与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之间的电视节目共享。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8634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3.31 |
申请号 |
CN200810211299.X |
申请日期 |
2008.09.22 |
申请人 |
宝利微电子系统控股公司 |
发明人 |
董旭;柳崎峰 |
分类号 |
H04N5/44(2006.01)I;H04N5/00(2006.01)I;H04L29/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4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 涛 |
主权项 |
1、电视机、机顶盒与移动设备间实现节目共享的方法,移动设备为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A、在电视机或连接于电视机的机顶盒上设置存储装置和数据通讯接口,同时在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上设置存储装置和数据通讯接口,所述电视机或机顶盒的数据通讯接口能够与所述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的数据通讯接口连通并交换电子数据;所述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能够播放通过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来的电视节目;B、步骤A所述电视机、机顶盒或移动式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将自身接收的所述电视节目转换成所述电子数据并存储于自身的存储装置中。 |
地址 |
开曼群岛大开曼岛乔治镇南教堂街优格兰大厦309GT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