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线随意通讯系统以及在无线随意通讯系统之通讯终端同步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无线随意通讯系统,在此无线随意通讯系统中,复数通讯终端间传收标志以同步通讯终端。无线随意通讯系统包括一第一网路、一第二网路以及至少一同步终端。第一及第二网路各包括至少一通讯终端。在此无线随意通讯系统中,属于第一网路之至少一通讯终端以及属于第二网路之至少一通讯终端存在于至少一同步终端所传送之标志之一可达到范围内,且至少一同步终端传送标志以与第一网路、第二网路建构一同步网路。
申请公布号 TWI322601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3.21
申请号 TW095111959 申请日期 2006.04.04
申请人 NEC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水越伸幸
分类号 H04L12/28;H04L12/56 主分类号 H04L12/2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主权项 一种无线随意(ad-hoc)通讯系统,用于在复数通讯终端间传送以及接收标志(beacons),以同步该等通讯终端,包括:一第一网路,为该等通讯终端之一第一子集(subset)所属之网路;一第二网路,为该等通讯终端之一第二子集(subset)所属于之网路;以及至少一同步终端,可传送该标志至该等通讯终端以及自该等通讯终端接收该标志;其中,属于该第一网路之至少一通讯终端以及属于该第二网路之至少一通讯终端存在于该至少一同步终端所传送之该标志之一可达到范围内,且该至少一同步终端传送该标志以与该第一网路、该第二网路建构一同步网路,该标志包括一优先权(priority)相关之资讯,且该等通讯终端比较接收到之该等标志里之该优先权相关资讯,以根据一具最高优先权之标志来建构该同步网路,若该通讯终端接收到与该通讯终端所属之该同步网路不同步之一新标志,则该通讯终端比较该新标志之一优先权与该通讯终端所属之该同步网路内之一终端所传送之该标志的该优先权,且若该通讯终端决定该新标志之该优先权较高,则该通讯终端与传送该新标志之一同步网路同步。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