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具有点火角延后调整和不平稳运转补偿的内燃机的运行方法和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内燃机运行的方法和装置,该方法和装置使能够延迟燃烧界限。其中,一内燃机(1)预先确定的输出量、例如转矩在至少一内燃机(1)的工作状态下至少通过一点火角的延后调整被转换(改变)。这里被检查,是否通过点火角的延后调整一表示在内燃机(1)的燃烧室(5)中空气燃油混合气的可燃性的特征值、例如点火故障在可燃性变坏的意义下超过一预先确定的极限值,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至少一与用于点火角调整的执行机构(25)不同的内燃机(1)的执行机构(10、15、20、30)、例如废气再循环阀在空气燃油混合气可燃性改善的意义下被控制。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634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3.03 |
申请号 |
CN200880004772.5 |
申请日期 |
2008.02.08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D·哈特曼;G·马莱布赖因;W·梅兹格;A·罗思;H·巴比尔;N·波尔特纳;J·拉波尔德;I·费克特 |
分类号 |
F02D41/14(2006.01)I;F02D41/00(2006.01)I;F02P5/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2D41/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 辛;梁 冰 |
主权项 |
1.用于内燃机(1)运行的方法,在该方法中内燃机(1)的预先确定的输出量在至少一内燃机(1)的工作状态下至少通过点火角的延后调整被转换,其特征在于,检查是否通过点火角的延后调整一表示在内燃机(1)的燃烧室(5)中空气燃油混合气的可燃性的特征值在可燃性变坏的意义下超过一预先确定的极限值,并且在这一情况下至少一为了点火角调整与执行机构(25)不同的内燃机(1)的执行机构(10、15、20、30)在空气燃油混合气可燃性改善的意义下被控制。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