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包括电源、便携式照明单元、拍摄单元、处理器和控制键,所述拍摄单元设有数据存储单元,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拍摄单元和控制键分别与处理器相连,还包括用于显示影像的彩色液晶显示器,所述彩色液晶显示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在便携式照明单元上设置彩色液晶显示器,通过彩色液晶显示器可查看拍摄到的影像数据,方便操作者查看。
申请公布号 CN201407495Y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2.17
申请号 CN200920303126.0 申请日期 2009.05.13
申请人 任明 发明人 任明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23/00(2006.01)I;F21V33/00(2006.01)I;G09F9/35(2006.01)I;G03B17/56(2006.01)I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代理人 胡吉科
主权项 1.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包括电源、便携式照明单元(1)、拍摄单元(2)、中央处理器(4)和控制键(5),所述拍摄单元(2)设有数据存储单元,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1)、拍摄单元(2)和控制键(5)分别与中央处理器(4)相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显示影像的彩色液晶显示器(6),所述彩色液晶显示器(6)与所述中央处理器(4)相连。
地址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2008号嘉里中心2-4层